为了培养造就高素质的干部队伍,促进我市“十一五”期间经济社会的发展,根据《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干部教育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以下简称《公务员法》)和《东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结合我市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干部教育培训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是我市营造追赶之势,增强竞争力的重要基础,是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基本途径。“十一五”期间是我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五市”目标,深入实施“一主多元”发展战略的关键时期。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快培养造就包括党政干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在内的规模宏大的高素质干部人才队伍。全市各级党组织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不断加强和改进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进一步发挥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战略性、基础性作用,更好地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按照科学发展观和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建设、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要求,深入贯彻实施《干部教育条例》,坚持联系实际闯新路、加强培训求实效,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切实提高干部教育培训的质量,努力开创我市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新局面,为全面实施我市“十一五”期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提供思想政治保证、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二)基本原则
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要坚持以人为本、按需施教,全员培训、保证质量,全面发展、注重能力,联系实际、学以致用,与时俱进、改革创新的总原则。
1、坚持理论武装,打牢思想基础。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重点抓好党的十七大精神的教育培训,加强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等重大理论的教育,不断提高全市各级干部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坚持以改革开放、现代化建设和重点工作为中心,注重理论和知识的实际运用,增强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工作的原则性、系统性、预见性和创造性,不断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努力把理论学习成果转化到决策部署上、转化到开拓创新上、转化到推动发展上。
2、坚持全员培训,突出培训重点。围绕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这一主线,以抓好市管领导干部和企业家培训为重点,整体推进党政干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其他各类干部的教育培训,实现培训规模、数量与质量的有机统一。坚持把教育培训贯穿于干部成长始终,在广大干部中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深化和拓展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大幅度提高干部队伍的素质。
3、坚持按需施教,提高培训质量。根据干部的不同特点和实际需求,以能力培养和素质提高为重点,进一步优化培训内容。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培训分工,借鉴和运用现代培训的方法,积极创新培训方式,努力开展分层次、分类别、多渠道的各类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培训质量和效益,不断增强干部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4、坚持学用结合,完善长效机制。全面认识和正确处理干部教育培训与干部成长、促进工作的关系,发挥制度建设根本性、科学性、长效性的作用。整合培训资源,优化培训队伍,健全培训保障,加强宏观管理,把制度建设贯穿于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各个环节,创新干部学习考核和激励机制,逐步把培训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轨道。坚持培训与使用相结合,把干部参加教育培训和运用理论指导实践的情况作为干部选拔和使用的重要依据。
5、坚持继承发展,勇于改革创新。继承和弘扬党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优良传统,坚持和发扬多年来我市的成功经验,牢固树立素质教育、终身教育的理念,以创新的思路、科学的态度、改革的勇气,积极研究和探索新形势干部教育培训规律,推进干部教育培训的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和管理创新,努力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在体现时代性上有新飞跃,在把握规律性上有新进展,在富于创造性上有新突破。
二、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总体目标
落实大规模培训干部战略任务进一步深化,促进各级领导干部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能力、驾驭市场经济和统筹发展的能力、创造性开展工作的能力、解决实际问题抓落实的能力、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和保一方平安的能力明显增强;以理论基础、世界眼光、战略思维、党性锻炼、业务能力为重点的教育培训内容更加丰富;以中长期和短期培训、组织调训与自主学习、个人自学与集中辅导、任职资格考试与各种培训考试、教师授课与学员考察实践和市内培训与市外学习相结合为主要形式的教育培训方式更加多样;以培训基地、师资队伍、资源整合和培训管理体制、考核激励约束机制、教学评估运行机制等为抓手的基础建设更加配套健全,5年内使党政干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普遍得到教育培训,使全市干部队伍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综合素质和执政能力得到明显提高。
(二)主要任务
1、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把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首要任务,教育引导全市各级干部进一步深刻领会、全面把握精神实质和基本要求,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切实在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上不断取得新成效。
2、重点抓好能力培养。坚持政治理论学习、专业知识培训和能力提高相统一,将能力培养贯穿干部教育培训全过程。党政领导干部的教育培训以提高科学判断形势、应对复杂局面、总揽全局、驾驭市场经济、依法执政的能力为重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以提高战略决策、经营管理、市场竞争、推动企业创新和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和水平为重点;专业技术人员的教育培训以提高素质、更新知识、增强创新能力为重点;其他各级各类干部重点开展以围绕岗位职责要求、提高相应的素质和能力为主要内容的教育培训。
3、开展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培训。在各级干部中大力开展政策法规培训,学习党和国家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方面的方针政策,结合研究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高干部队伍的政策水平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开展以经济管理、公共管理、工商管理为重点的现代管理知识,科技、法律知识及各类业务知识、专业技术的培训,提高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能力;开展历史、文学、哲学等社会科学方面的知识培训,提高科学素质和人文修养;普及电子政务、电子商务、外语等现代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的业务素质。
4、鼓励全体干部在职自学。把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纳入单位发展规划,对干部在职自学提出要求,在学习时间、培训经费等方面提供必要的条件,建立干部在职自学制度,教育和引导干部利用业余时间,参加各类社会化培训,进行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学习和技能训练,改善干部的文化和专业知识结构。
三、培训对象和具体要求
(一)党政领导干部培训
认真贯彻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和《干部教育条例》,坚持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市管领导干部在任期内普遍到党校脱产理论进修制度,认真落实5年内参加培训时间不少于2个月的要求。提拔担任副局级领导职务的,确因特殊情况在提任前未达到培训要求的,应当在提任后1年内参加培训。坚持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不少于12天的集中学习研讨制度。坚持经常性在职自学制度和机关党员干部每月10日集中学习日制度,完善领导干部理论学习学分制考核制度和菜单式自选学习培训。全市每年举办1-2期市管领导干部进修班,每期60名左右,时间1个半月。根据市委工作需要,以专题培训和短期研讨为主要形式,抓好镇乡、街道主要负责人和机关部门“一把手”的培训,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坚持市委管理的领导干部上岗教育培训制度,每年举办1期脱产培训班,时间1个半月。对新任的市管领导干部,普遍开展党性党风廉政建设教育。配合金华市委做好金华市管干部和市管后备干部的培训工作。
(二)中青年后备干部培训
坚持理论学习、党性锻炼与业务培训相结合,坚持培训与使用相结合,有计划地安排中青年后备干部参加党校培训。明确培训目标,创新培训形式,继续办好市管中青年后备干部培训班,每年举办1期,每期40名左右,时间1个半月。5年内,共培训中青年后备干部200名左右。加强对中青年后备干部的政治理论教育,注重对他们进行公共行政管理、经济管理、依法行政、城市建设、财政金融、外经外贸和信息科技等专业知识培训,完善知识结构,提高素质和能力。鼓励和支持有发展潜力的优秀后备干部在职参加硕士研究生以上的学历(学位)教育,改善后备干部的专业知识结构。有计划地选派中青年后备干部通过上挂下派等形式进行实践锻炼。
(三)女干部和党外干部培训
根据领导班子建设的需要,认真做好女干部、党外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全面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本领。实施女干部教育培训工程,分层次开展各级女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加强党外干部的教育培训。对全市的优秀妇女干部和党外干部培训,实行统一组织、间隔办班。5年内,举办2期妇女干部和2期党外干部培训班,每期50名左右,时间1个月,共培训女干部和党外干部各100左右??留出一定的名额。
(四)其他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的培训
贯彻执行《公务员法》,按照各类公务员职位和职业发展需要,开展公务员的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专门业务培训、知识更新培训及其他培训。公务员初任培训不少于10天,公务员参加脱产培训的时间每年累计不少于12天,参训率要达100%。在全市公务员中开展现代公共管理基础知识培训、依法行政培训、科学技术知识培训和综合素质教育,继续抓好电子政务、计算机、外语、普通话等技能培训。积极鼓励公务员参加以MPA学位教育为重点的学位教育,不断提高全市公务员队伍的学历层次,进一步优化知识结构。规范和改进公务员培训考试制度,探索和完善公务员更新知识和业务学习的教育培训机制。进一步推进WTO专门业务人才培训计划。坚持学习培训与考核挂钩,将培训考核或考试的结果登记在《国家公务员培训证书》上,作为任职、定级、晋升职务、职级的重要依据。对没有正当理由不参加培训的,或参加培训考核考试不合格的,当年年度考核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初任公务员参加培训考试不合格,不得任职和定级。
根据法官法、检察官法和人民警察法的规定,认真组织政法系统的公务员培训。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大力加强业务和专业技能的培训。中层以上干警由市里统一组织轮训,每2年举办一期,每期50名左右,时间1周,五年内全部轮训一遍。其余干警由各部门分别组织实施培训。
对全市的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培训,实行统筹安排,分级负责。对全市市属学校和中心卫生院及其它事业单位的党政正职,由市里统一组织轮训。每2年举办一期全市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培训班,时间1周。其他事业单位干部由各部门负责培训。
根据省委组织部和金华市委组织部的要求,今后垂直管理部门的领导干部的政治理论培训纳入我市干部培训计划,业务知识培训由其主管部门负责。
(五)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
积极贯彻落实中央组织部《关于加强和改进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教育培训工作的意见》,遵循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成长规律,加强企业经营管理者的培训,全面提升我市企业家素质。根据我市实际情况,要围绕“五市”目标,深入实施“一主多元”发展战略要求,加强对企业管理人员、世贸城和横店影视城紧缺人员的培训,努力为“五市”建设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证。将企业家协会、女企业家协会和青年联合会会员纳入干部教育主体班次培训。采取党管协会、协会管人才的间接管理方法,将工作触角延伸到具体工作,努力提升企业家人才队伍整体素质,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加强对企业内部自主培训的指导和服务,支持企业创办培训机构,组织抓好中层、基层管理人员的培训。培训内容以爱国主义教育、党和国家的有关政策法律教育及现代企业管理知识和技能教育为重点。依托网络优势,搭建网络学习平台,组织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开展在线专业学习培训。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决定》(国发[2002]16号)的有关规定,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1.5%到2.5%的比例提取教育培训经费,列入全年成本预算。
(六)专业技术人员培训
采用培训班、研修班、学术讲座、学术会议、业务考察以及出国培训考察等多种形式和渠道,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素质、创新能力和管理水平,培养造就一支应用型、复合型、外向型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根据《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确保专业技术人员每年脱产接受继续教育的时间不少于12天。在全面提高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素质的同时,重点抓好市级中青年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和列入“省151人才工程”培养人选的一、二、三层次的培养对象,以及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和对国家、省、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的继续教育,做到优势学科人才优先培训,重点产业人才重点培训,紧缺人才和复合型人才加紧培训。专业技术人才的培训,由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各主管部门牵头。开展社会工作人员的专业培训,抓紧培养一批社会工作急需的各类专门人才。
(七)基层干部培训
根据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推进城市化进程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努力造就一支善于做群众工作,能带领群众致富的基层干部队伍。充分利用各级党校、高校及其他各类教育培训基地,合理设置培训主题,经常进行党的思想理论教育、党风党纪学习教育、政策法规教育和社会管理及群众工作方法教育以及岗位业务知识培训。农村和社区基层干部每届将至少轮训一次。村(社区)主要干部培训,由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负责;村(社区)其他干部培训,由各镇乡、街道负责。采取岗位培训、学历教育、实用技术培训等多种形式,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平台的作用,不断增强村(社区)基层干部理解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能力,做群众工作、化解基层矛盾的能力,促一方发展、带领群众致富奔小康的能力。
四、加强基础建设,推进改革创新,切实提高干部教育的效益和质量
(一)突出办学特色,进一步加强干部培训机构建设
要按照优化结构、扩大规模、集中办学、资源共享的原则,积极整合培训资源,逐步形成分工明确、布局合理、优势互补、竞争有序的干部教育培训基地网络体系。建立干部培训机构准入制度,培训机构承担干部教育培训任务,必须获得干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的资质认可。党校和行政学校要坚持社会主义方向,根据职责分工,提高办学能力,集中精力办好各类培训的主体班次,充分发挥干部教育培训的主渠道作用。要加大对干部教育培训机构的投入力度,改善办学条件,增强办学实力。根据需要,市里将筹建命名一批优良传统教育、先进典型教育、警示教育等干部教育培训实践基地和远程教育学用示范基地。
(二)优化培训队伍,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师资队伍和管理者队伍建设
要切实加强干部教育培训机构的领导班子建设,配齐配强班子成员。要按照素质优良、规模适当、结构合理、专兼结合的原则,加大优秀教师培养和科研骨干的引进力度,突出对中青年科研骨干的培养,逐步建立专职师资知识更新机制,保证专职教师每年参加教育培训的时间累计不少于1个月。采取挂职锻炼、进修深造、承担重大科研课题、加强与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以及科研院所交流合作等方式,不断提高教师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教学水平。推行和完善职务聘任、竞争上岗、考核奖励等制度,完善师资队伍竞争激励机制,逐步建立符合干部教育培训特点的师资队伍考核体系。建立干部教育培训师资库,优化师资配置,继续选聘具有一定理论功底和丰富实践经验的党政领导干部、企事业单位的专家学者、市级老领导及基层领导骨干担任党校、行政学校兼职教师,同时积极聘请高等院校学者、教授担任党校、行政学校的兼职教师。建立和完善党政领导干部定期讲课作报告制度。加强干部教育培训管理者的教育和培养,优化结构,提高素质,建设一支讲政治、懂业务、敬业精神强的专业管理队伍。
(三)更新培训内容,加强干部教育培训的课程建设
坚持把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作为党校、行政学校教学的重点内容,坚持把党的建设的重大理论问题和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问题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不断提高广大干部围绕“五市”目标,实施“一主多元”战略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提高广大干部的素质和能力。要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来确定教学内容和培训目标,要以十六大以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的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重点,以全国干部培训统编教材为重要的学习内容,着眼于提高干部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加大宏观经济、公共管理、法律法规、城市建设管理、财政金融、信息科技、国际经济贸易等学科知识的教育培训,充实完善领导干部的专业知识结构。
(四)创新培训模式,不断提高干部教育培训质量
积极推进党校、行政学校教学改革,综合运用案例分析、专题研讨、观摩范例、情景模拟、拓展训练、疑难解答、方案设计、多媒体教学、社会实践等开放、互动式的现代培训方法,推广和开发现场教学点,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感染力。积极借助浙江大学、宁波万里学院等高等院校和省委党校、金华市委党校的师资力量,开展联合办学,逐步扩大赴高等院校培训干部在干部教育培训中的比例。进一步加强与省内外发达地区的合作,组织干部到经济发达地区实地考察,并采取上挂、下派、外派等方法,有计划地组织中青年干部到发达地区、经济部门、重要岗位挂职锻炼,培养懂经济、会管理、善开拓的能力。
推广远程教育、电化教育,提高干部教育培训教学和管理的信息化水平。由学员自主选择课程,实现个性化学习教育,缓解工学矛盾,落实全员培训。探索运用电视栏目、电台广播、报刊专栏、党建网站等形式开展干部学习教育,进一步拓宽干部教育培训渠道,逐步实现由传统灌输式向互动、自主、随机在线的开放模式培训的转变,提高干部教育培训的多样性、灵活性、实效性。
五、加强组织领导与宏观管理
(一)切实加强对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领导
各级党组织要把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作为一项战略性、基础性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把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纳入到本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筹安排,整体部署。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要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掌握干部教育工作状况,研究解决干部教育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建立和完善干部教育培训领导小组工作机制,研究部署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发挥宏观指导和综合协调的作用。??的联席会议制度,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落实上级有关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精神,部署全市干部教育培训的重点工作,明确各责任单位的主要任务。
(二)进一步健全干部教育培训管理体制
坚持市委统一领导,市委组织部主管,市机关有关部门和镇乡、街道分工负责、分级管理的干部教育培训管理体制。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具体分工是:市委组织部主管全市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研究制定全市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政策、规划、计划、制度和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市管领导干部、市管后备干部及其他优秀中青年干部等主体班次和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的培训,指导、协调、检查全市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市委宣传部负责指导干部的理论学习,编写政治理论学习的有关教材,抓好全市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组织对宣传文化系统领导干部的培训。市委统战部负责规划和组织党外干部的培训。市直机关工委负责市直机关党务干部的理论培训和普通党员干部的轮训。市委党校负责具体实施主体班次的培训。团市委负责规划和组织团干部的培训。市妇联负责规划和组织妇女干部的培训。市人劳社保局负责组织协调全市公务员的培训和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市经贸局、工商局等有关部门具体负责落实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有关教育培训任务。市财政局负责制定有关政策,保障干部教育培训经费的落实。市机关各部门单位负责本系统本行业干部的业务培训。各镇乡、街道根据干部教育培训要求,负责本镇乡、街道一般干部和村两委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三)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制度建设
以《干部教育条例》为基本依据,围绕建立健全干部教育培训的权益保障、竞争择优、考核激励和监督约束机制,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制度建设。研究制定我市《干部教育培训制度》,有重点有计划地制定干部教育培训质量评估、宏观管理、考核激励等配套制度,逐步建立完善干部学习培训的学分制考核、自主选学制度、教育培训审批制度、培训登记制度、教育培训绩效考核等制度。各镇乡、街道和市机关各部门要及时总结成熟的经验、做法,提炼为制度规范,逐步形成以贯彻落实《干部教育条例》为主线、富有单位特色的干部教育培训制度体系,促进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
(四)进一步加大财政经费投入的力度
建立干部教育培训专项经费。要加大对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投入,把干部教育培训经费列入政府年度财政预算,要随财政收入增长逐步提高,干部教育培训专项经费,要专款专用,并按有关规定落实给相关单位。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要加强对各类培训经费使用的监督和管理。加大对干部教育培训基地和实践教学基地的经费投入,加大对经济管理、公共管理、工商管理等高层次、复合型人才培训的投入力度,支持与高等院校联合办班。切实从思想、组织、物质基础等各个方面保证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顺利开展。干部所在单位应按有关规定,保证干部培训经费的落实到位。对干部在职参加学历(学位)教育,应本着“积极鼓励,合理引导,专业适当,逐步分批,不影响工作”的原则,支持机关工作人员参加学历(学位)教育,并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劳社保局、市财政局和市教育局《市机关工作人员在职参加学历(学位)教育的若干规定(试行)》(市组发[2007]32号)的要求,在经费报销、学习时间安排等方面给予保障。
(五)切实抓好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落实
干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要根据干部教育培训的总体目标、主要任务,确定年度工作目标,实行目标管理,落实具体措施,建立健全工作督查机制,认真安排好干部教育培训任务。严格执行干部教育培训的有关制度和规定,加强培训的组织管理,防止和纠正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定期开展对贯彻落实《干部教育条例》情况的督促检查,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关于市管党政领导干部理论学习学分制综合考核的实施办法(试行)》要求,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学分制管理,进一步引导激励干部围绕重点,自觉参加学习培训。坚持教育培训与干部使用、奖惩相结合,使干部的教育积分成为干部综合评价考核的一项重要依据,保障干部参加教育培训的权利与义务。组织(人事)部门在干部年度考核、任用考察时,应将干部接受教育培训情况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结合领导干部年度工作评议,开展理论学习的述学、评学、考学。对达不到周期考核学分要求的,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并安排一定时间进行补训。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教育培训的,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组织处理。对干部参加教育培训期间违反有关规定和纪律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干部所在单位未按规定履行干部教育培训职责的,由主管部门在一定范围内给予通报批评。
各镇乡、街道和市机关各部门可根据本规划的要求,分别制定具体的培训实施意见和培训计划,认真组织实施本单位、本部门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