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阳市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09-03-20 09:43 来源: 东阳市人民政府 字号: [ ] 浏览次数: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编制而成。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做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等七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2008年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结合本地实际,不断向纵深发展,市政府及其所属部门逐步形成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企业、市民获取政府信息的渠道得到不断扩展,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保障机制、规范梳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2008年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于2007年4月5日颁布,并于2008年5月1日起实施,这是新中国第一部有关政府信息和信息公开的法规,是"用法律打造透明政府",加快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的一个重大举措。对此市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为组长,市府办公室主任为副组长,市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专门成立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配备专职副主任。安排专人负责全市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条例》颁布后不久,并组织召开了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行了集中学习,传达省、金华市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目标要求,并对我市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求各镇乡、街道办事处以及市府各部门、单位立即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分管领导,明确责任科室和联系人。市政府按条例要求在市档案馆、图书馆、行政服务中心建立了3个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在市档案馆设立了依申请公开受理点,都已正常运行,较好地保障公民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
  (二)规范梳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
  自《条例》实施以来,市政府严格按照《条例》的要求,将各镇乡、街道和各部门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作为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点抓紧、抓实。组织有关部门结合本市实际,市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做好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准备工作的通知》,确保市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规范化和系统化。并要求各镇乡、街道和各部门指定机构,抽调人员,同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精心编制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时向社会进行公开。
  (三)加强宣传和培训工作
  为进一步提高各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保护企业、市民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力,市政府还组织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政府信息公开宣传活动,通过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对《条例》进行了全面的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为《条例》的实施打下了牢固的基础。并通过集中培训,以会待训,个别指导等方式,分批次持续、深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培训工作,并从公权力大、公益性强、公众关注度高的部门先入手,率先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点带面,有力地推动工作的开展。先后对我市的政府组成部门、乡镇街道、市属单位进行了分批次指导,明确了工作要求,指导各部门做好"指南"和"目录"的编制工作以及政府信息的网上录入工作。
  (四)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保障机制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长期而系统的工作,为持续做好该项工作,市府办参照省、金华市的相关制度,并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认真编制了相关的公开制度。一是健全信息公开管理制度,由市府办统一指导、协调、监督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在各部门确立了联系人,负责工作的开展实施,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二是建立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下发了《东阳市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暂行规定》,按照"谁公开、谁审查"的原则,对各部门的信息保密审查工作进行了指导,要求从文件的制作源头实施保密审查,在文件的发文稿纸上设立信息审核专栏,确保公开的信息不泄密,涉密的信息不公开。三是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制度,制作了政府信息申请公开表格,到已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单位部门查阅相关的资料和内容。四是建立违反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行为责任追究制度,下发了《东阳市违反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行为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纪律,规范对违反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行为的责任追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我市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积极稳妥,及时准确,公开、公正、便民。
  2008年重点公开了以下政府信息:机构职能、政策法规、政府文件、计划报告、工作总结和要点、统计数据和分析;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依据、标准;行政许可的项目名称、政策依据、办理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方式、办理时限,有关民生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监督、检查情况;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行政复议诉讼事项、政府集中采购项目、重大项目建设情况;东阳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等内容。2008年公开各类政府信息2529条。其中,法律法规类信息439条;政府规范性文件类信息 445条;重大决策类信息92条;行政许可类信息166条;公共服务类信息281条;机构职能类信息184条;人事任免类信息232条;工作动态类信息342条;其他类信息348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529条,全文电子化率100%。其中,市政府主动公开信息358条;市府各部门、单位主动公开信息1466条;镇乡、街道主动公开信息589条;公共企事业单位主动公开信息116条。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查阅政府信息32154人次。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
  由于我市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广、数量多,本年度共有7件政府信息公开权利人向政府信息公开义务人申请公开信息的情况,主要涉及市府有关土地出让金分配,城镇商品房建设管理规定,规范土地市场管理等民生方面的文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统一部署,我市对于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暂免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2008年,我市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发生。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做法
  一是加强学习,注重培训。通过多种途径对《条例》及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规定进行实实在在的学习、培训和交流。二是领导重视,专人负责。市、镇乡、街道及部门领导定期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指定部门和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三是规范管理,完善制度。依据《条例》规定,研究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规范信息公开工作管理。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08年,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距离。需要进一步改进完善。 
  一是对《条例》的学习、培训和交流需进一步加强。部分信息公开义务人对学习培训不重视,只是简单学习,没有深学弄通。要组织各有关人员对《条例》进行实实在在的理论培训和业务学习。
  二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需进一步强化。 按照《条例》规定,绝大部分政府信息要主动公开;但仍然有少数单位认为自己制作或者获取的信息是保密信息,不愿意公开或者是不及时公开。各信息公开义务人,按照《条例》的规定,编制本单位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上报和公开。
  三是公开的形式需进一步拓宽。各信息公开义务人比较重视通过网站公开政府信息,但真正通过网站获取信息的老百姓却较少。要更多地采用适合社区、适合农村,并方便人民群众容易获取信息的方式公开政府信息。如在社区、村组设立固定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等。
  四是公开的长效工作机制建设需进一步完善。虽然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制度,但仍然有待完善。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目标考核管理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