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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阳市民政局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09-05-11 09:44 来源: 市民政局 字号: [ ] 浏览次数:

                 

东阳市民政局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08年度东阳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自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东阳市民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东阳市行政中心四楼0401室,邮编:322100,电话:86655182)。
    一、概述
    2008年以来,我局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和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开展了系列学习和培训活动,建立健全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社会评议、内部考核和责任追究等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制度;按照《条例》规定,修编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对掌握、获取和制作的政府信息认真进行了清理、分类,并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将除涉及国家秘密及个人隐私以外的,与经济建设、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主动向社会公开。
    二、主动公开情况
    2008年,按照统一、规范的格式在市政府开辟的"东阳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中,对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了分类公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项21条,内容涵盖机构职能、领导班子、联系电话、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政策法规、工作动态等各类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2008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表。2008年没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四、收费及减免情况
    2008年,未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2008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六、主要工作措施和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构。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由局办公室负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协调和督办工作,并指定信息员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管审核,各科室报项目、信息员抓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体系,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进行。
    (二)认真清理、分类,及时公开各类政府信息。按《条例》规定,依据市政府信息处提供的统一格式,认真开展了政府信息分类整理工作,对于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上传网页,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查询。
    (三)加强督办,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对照政府信息公开条目,加强科室公开信息的督办工作,做到公开及时、准确。
    (四)建立保密审查制度。按照"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明确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从制度上保证了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时效性。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信息更新的速度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
    (二)改进措施
    1、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
    市民政局将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梳理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2、进一步扩大公开内容
    市民政局将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同时,进一步推进公开信息的电子化,降低企业和公众查询成本。
    3、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服务功能
    从方便企业和公众查询的角度出发,进一步整合单位网站信息资源和服务资源。按照信息内容的相关性,做好信息标题与信息全文之间、信息与信息之间、各信息内容类别之间的关联,提高网上服务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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