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溪镇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日期: 2010-01-04 10:00 来源: 湖溪镇 字号: [ ] 浏览次数: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由东阳市湖溪镇编制。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09年,我镇以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为契机,进一步贯彻落实《条例》,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街道信息公开的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对信息公开遵循的原则、内容形式、组织领导、责任追究等作出具体规定。
  二是明确责任。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做好公开信息审查、网络维护、实时更新。
  三是加强信息员队伍建设。组织参加业务培训,及时报送工作动态信息,严格执行公开审查程序,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
  四是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在利用各种传统公开方式的同时,加强网上公开,增大公开的容量和覆盖面,达到便捷、快速、受众面广的目的,方便群众了解相关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09年,我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完整、准确、及时。主要通过网站、报刊、电视、政务公开栏、村务公开栏等方式主动公开相关的政府信息62条。
  (一)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条。其中政府文件类信息8条,计划总结等4条。
  (二)通过报刊、电视等媒体新闻发布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0条。其中,《东阳日报》刊登25篇,东阳市广播电视台播放23篇。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2009年度我镇没有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09年度,我镇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因而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情况
  我镇2009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09年,我镇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主要存在网站公开信息分类不明,有些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信息公开的范围和内容有待进一步扩大完善等。下一步我镇将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搞好宣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和方式方法,加强政府网站建设,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高效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