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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阳市公安局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10-03-01 15:06 来源: 市公安局 字号: [ ] 浏览次数:

2009年,我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完整、准确、及时,整体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并明确由局办公室为信息公开工作的牵头部门,同时局下属涉及信息公开较多的出入境管理大队、办证中心、交警大队(车管所)等部门纷纷确定分管信息公开领导及信息公开专管员,确保了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职责落实到位。
  二、丰富公开内容,拓展公开渠道。对全局下属各业务部门所有需面对群众的办事事项进行了全面的信息公开,公开办事流程标准,方便服务群众。同时大力拓展信息公开形式,在出入境办证中心车管所等接待大厅、东阳警方报纸、东阳警察网、东阳政府网便民栏中公开各种办证程序、条件、时限、收费标准、咨询电话及其它各类公开事项信息,方便群众监督、咨询,以及查询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09年,公安局未受理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根据市政府办公室统一部署,对于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暂免收费。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今年,未受理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及申诉事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还不到位,部分单位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二是公开内容仍有待进一步深化,特别是网站、接待大厅内的信息更新不及时。
  (二)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要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提高各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二要及时组织学习交流。要组织出入境、办证中心、交警大队等主要职能部门,到信息公开工作开展较好的单位进行学习取经。三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特别是要完善对公开信息的及时更新制度,确保公开的信息及时准确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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