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 >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东阳市旅游局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11-03-14 16:16 来源: 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字号: [ ]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东阳市《关于做好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东市公开〔2011〕1号)文件有关规定,现将2010年度东阳市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本报告由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及咨询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工作人员及收费减免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它事项等七个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0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在东阳旅游网信息公开专栏上公布。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市旅游局办公室联系(地址:艺海北路18号;邮编:322100;电话:86647960;传真:86631310)。
  一、概述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推进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0年市旅游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的指导下,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政务公开的要求,坚持便民利民、公开公正、依法行政的原则,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旅游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最大限度地实现政府信息资源共享,认真履行职责。
  (一)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组织人员参加市政府举办的培训班,学习下发的《条例》和培训材料,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人,明确了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认真编制并在网站上公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做到在法定范围内公开政府信息、在政府信息形成或更新时间按要求发布或更新信息。
  (二)扩大公开范围。我局安排专人重新改版升级"东阳旅游网",在该网站中专门设立政务公开专栏,扩大公开范围,进一步加强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及主要类别情况
  2010年,我局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截至2010年12月31日,本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3条。其中,领导班子类信息1条,法律法规类3条,行政处罚类5条,统计报告类1条,文明创建类1条,专项活动类12条,部门文件类24条,工作动态类66条。另外,东阳旅游网上的信息也更新了100余条。
  (二)信息公开的形式
  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东阳旅游网进行信息公开工作。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自2010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我局未接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我局没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我局没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0年,我局通过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加强督查检查等措施,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稳有序开展,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公开形式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二是信息覆盖面有待进一步扩大;三是受人员编制所限,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具体工作的为兼职人员,使得内容更新不及时。
  针对存在问题和不足,我局将采取措施加以改进:一是不断充实信息公开内容。围绕社会各界关注经济社会发展的热点、重点,不断充实完善并及时更新网上信息,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和时效性。二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力量,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2011年围绕上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继续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大在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机制,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同时,对于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认真研析,切实改进,为公众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及时有效。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需要说明的事项。

东阳市旅游局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日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