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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阳市建筑业管理局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11-03-15 13:55 来源: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字号: [ ] 浏览次数:

市公开办: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的通知》要求编制。全文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做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止。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0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办的领导下,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完整、准确、及时。按照《条例》要求,共发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7余条。其中,政策法规类信息10条;规划计划类信息22条;业务工作类20条;其他事项15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0年,没有出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根据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没有对于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收费。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0年,我局严格按照《条例》和市政府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发生。.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有序推进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市建管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朱腾毅副局长分管信息公开工作;局办公室负责推进、协调、落实信息公开工作和日常工作;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机构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确保了该公开的及时公开。
  (二)严格保密审查,确保信息安全
  按照上级相关文件和市政府的要求,建立了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并严格执行。在信息公开前,都要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对保密性把握不准的信息,由保密委员会进行审核。截至目前,无一例政府信息公开失密、泄密事件发生。
  (三)加强督促检查,严格责任追究
  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为常态性工作。我局对《条例》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类举报、投诉电话,加强了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工作机制不健全。由于建筑行业的特殊性和建管局的实际情况,虽然有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但在其它工作较忙的时候,常常不能顾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导致政府信息公开、更新有时不及时、不到位。今后,我们将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落实责任,创新方式,逐步完善工作机制,确保信息的公开性。

  东阳市建筑业管理局
  二O一一年三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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