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 >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东阳市司法局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11-03-17 13:57 来源: 市司法局 字号: [ ] 浏览次数:

  本年报是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由东阳市司法局编制的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机构人员及经费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0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我局对本部门的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梳理和规范,进一步明确了信息公开职责,信息公开的范围、方式和程序,落实了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并制定方案保障信息发布的安全。在日常信息管理工作中,严格对照《条例》要求对公开信息进行搜集、审核、公布和登记,科学界定公开和不能公开的政府信息,做到了及时公开,办理认真和管理规范。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0年度我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2条,其中全文电子化达100%。公开的信息中主要包括我局各类文件及重要的信息专稿。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局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采用了政府网站开辟专栏,形成统一受理、统一办理、规范服务的工作流程,为公众了解信息提供便利。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2010年未收到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要求。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局2010年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务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和有关的申诉等。
  五、政府信息公开机构人员及经费情况
  1、机构人员情况: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设在局办公室,由办公室一名同志兼职具体负责此项工作。
  2、经费情况:政务信息公开事务所涉及的费用纳入本局的财政管理。2010年我局对外公开的政府信息费用均实行免费查询。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0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总体开展顺利,但仍存在一些不足:
  一是现有的公开内容不够全面,还有待进一步加大和完善。
  二是对《条例》的理解有待进一步增强,主动公开工作的意识不够。
  改进措施:我局将加大对此项工作的重视力度,加强对《条例》的应用理解,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加强责任意识和创新精神,不断扩大信息公开量,及时更新维护,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准确、及时。同时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得到进一步提高。
  七、附表
 

指 标 名 称

单 位

数 量

主动公开信息数

32

正式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

0

其中:1、在办

0

2、办结

0

其中:1、同意提供

0

2、拒绝提供

0

其中:1、信息不存在

0

2、信息涉密

0

3、信息描述不清

0

4、超出合理需要

0

5、第三方不同意

0

6、其他

0

政府信息公开查询点数

1

政府信息公开查询点受理查询数

0

政府信息咨询数

0

其中:1、公开电话

0

2、服务窗口

0

3、网络信箱(论坛)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行政复议数

0

收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行政复议数

0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