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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东阳市支行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11-05-03 10:24 来源: 中国人民银行东阳市支行 字号: [ ]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公布中国人民银行东阳市支行(以下简称东阳市支行)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工作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七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0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
  第一部分:工作情况概述
  为了推进《条例》的实施,东阳市支行编印了年度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计划,进一步明确了职责,形成了分管领导督促,办公室牵头,各股室共同参与、相互配合的良好局面。2010年,东阳市支行完善信息公开流程,改进审批制度,各股室按照支行政务公开的有关规章制度,定期向支行办公室报送应公开的报告、报表和行政许可类执行情况,由办公室报分管领导审批后在政府网站上进行编辑操作,及时更新公开内容。同时要求各股室认真组织学习政务公开的有关规章制度,把政务公开工作长期化、制度化。
  为了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进一步深入,按照《条例》的要求,全面修订相关的规章制度,《政务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办法》、《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社会服务公开承诺自律制度》等规章制度已建立,各项制度充分体现了《条例》以及《浙江省人民银行系统政务公开实施细则(暂行)》的要求,在实际工作中起到了指导和规范的作用。
  积极推进一般事项公开向重点事项公开、结果公开向全过程公开、自定公开内容向群众点题公开“三个转变”,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的质量。主要做到“三个更加”:一是公开的内容更加充实。根据《浙江省人民银行系统政务公开实施细则(暂行)》,对政务公开的范围、政务公开的内容、政务公开的形式、政务公开的制度作了进一步的明确。二是公开的时间更加及时。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三是公开重点更加突出。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项公开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与贯彻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提高自身行政管理水平相结合,从信息公开、电子政务和便民服务三个方面入手,加大推行政务公开的力度。
  根据“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东阳市支行结合特别是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务公开项目进行全面梳理,结合保密工作要求,科学界定公开和不能公开的信息。支行办公室根据职责要求,定期对各股室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对于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向各股室发出进行整改的通知,认真落实整改。
  第二部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   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
  2010年,东阳市支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93条,其中,政策法规类信息47条,行政执法和金融服务类信息18条,业务类信息18条,其它类信息10条。
  其他信息主要公开了东阳市支行机构职责和设置、金融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实施的行政许可、有关业务信息等。
  二、信息公开方式
  东阳市支行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浙江省人民银行系统政务公开实施细则(暂行)》,把应公开的内容编制成《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向社会提供职责范围内可发布的各项数据。
  在东阳市政府网上公开了组织机构、人行职责、领导分工、办事流程的承诺制度,在支行对外业务办事场所公布了办事流程和所需提交的资料名称,全面推行首问责任制和二次办结制。平时也注重通过电视、报纸、广播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公众发布一些金融方面的政策、金融措施。
  第三部分: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2010年度未接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本单位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东阳市支行建立了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和程序,明确对于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金融信息,与行政执法有关,公开后会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或者会威胁个人、单位安全的事项等金融信息不予公开。
  第四部分: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0年度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产生的行政复议申请、行政诉讼等情况。
  第五部分: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减免情况
  2010年未向申请人收取相关费用。
  第六部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目前,东阳市支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框架已基本形成,但还存在一些有待于进一步改进的地方。主要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深化,主动公开的意识有待进一步强化,宣传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今后,将继续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继续认真员工组织学习相关的规章制度,并在建立公开渠道、公开媒体的基础上,加强政务公开内容的完整性和及时性
  第七部分: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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