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阳市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12-01-16 10:56 来源: 东阳市人民政府 字号: [ ] 浏览次数: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编制而成。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止。  
  一、概 述
  2011年,我市进一步贯彻落实《条例》,加强组织领导,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拓展公开形式,健全工作机制,强化监督检查,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努力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推动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建立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规范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信息发布权限管理。同时要求镇乡、街道和部门单位认真对照《条例》,对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每年进行3次全面的自查,检查政府信息是否梳理彻底,程序是否到位,该公开的信息是否公开,已公开的信息分类是否准确,信息发布是否规范,有没有及时更新。对自查出来的问题要逐一进行整改。要求各乡镇、街道和部门单位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明确专人负责,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受理,认真进行登记、编号,并答复申请人。
  (二)加强了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督查工作。结合《东阳市政府信息公开督查制度》,做好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信息公开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自2011年1月起,采取每季度定期检查统计的方式,加强对各单位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开信息情况监督,并将检查结果在政府网进行公示。积极参与推进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并联合市纪委、监察局、市发改局对在建工程 项目信息公开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进行了公布。    
  (三)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透明度。今年我市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完整、准确、及时。
  (四)统一建设全市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平台并已正常运行,进一步完善了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制度,办事程序等。并在卫生局下属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设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示范点,以示范起引领作用。
  (五)进一步强化保密意识。正确处理实行信息公开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的关系,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信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严格审查把关,做到既积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将应公开的信息全面公开,又遵循保密规定,严禁触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及其他按规定不宜或不能公开的政府信息对外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1年,我市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完整、准确、及时。全市各镇乡、街道各部门单位按照《条例》要求,共发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683余条。其中,政策法规类信息1671条;其他事项2012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1年,市政府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7件,其中6件都按要求及时给予答复,1件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的依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统一部署,我市对于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暂免收费。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今年,我市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0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个别部门和镇乡街道对推行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二是信息更新不够及时,信息公开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公开内容不够规范,制度不够完善;四是信息公开力量还较薄弱,队伍建设还需加强;五是如何妥善处理好公开与保密的矛盾有待探索。 
  (二)改进措施。我市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充实信息公开内容,创新公开方式、方法等,全面、及时、准确地做好政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广大群众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
  一是进一步规范文件审批和发送程序,严格执行保密规定,妥善处理好公开与保密的关系,确保公开的信息及时、高效,符合规定。
  二是通过参加业务培训或“请进来、走出去”主动学习先进地区好的经验做法等多种途径,加强相关人员素质的锻炼和培养,通过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水平,如工作人员调整要及时补充并为其培训。
  三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所公开的内容,及时将有关文件、会议决定等进行发布,主动公开群众关心的热点、焦点信息,使群众在第一时间了解和知道政府在做的主要工作,便于群众知情和监督。
  四是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对部门预算、决算及“三公”消费公开工作,我们将根据金华市的统一部署,及时做好这项群众关注的民心工作。
  五是我们将进一步加强督办工作,创新政府信息公开一季一通报制度,逐步完善工作机制,发挥导向作用,使我市信息公开工作更进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