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众快速、准确地获取东阳市统计局政府公开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东阳市政府的有关文件要求,制定本报告。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公开范围
东阳市统计局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包括本局的机构设置和基本职能,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网上办事,以及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二)公开方式
东阳市统计局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通过《东阳市人民政府公报》、东阳市人民政府网站统计局版块(网址为http://www.dongyang.gov.cn/dongyang/zfxxgk/xzfbm/tjj/)和东阳市统计信息网公开,另以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其他辅助方式公开。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市统计局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申请人需要本局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局申请获取。本局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公开范围
申请人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局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本局不予以公开。但经权利人同意公开的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可以予以公开。
(二)受理机构
本局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机构为东阳市统计局办公室,联系电话:86655743,传真号码:86655737,通信地址:东阳市行政中心18楼,邮政编码:322100,邮箱地址:tjj@dongyang.gov.cn
(三)提出申请
向本局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应填写《东阳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件)。《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指定地点领取,也可以在网站上下载。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在东阳市统计局网站上直接填写《东阳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并确认发送。申请信息到达网站服务器的时间为申请时间。
2、信函、电报、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挂号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信函、电报、传真到达申请受理机构的时间为申请时间。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东阳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定地点,当场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工作人员代为填写。
申请人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局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本局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四)申请处理
本局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并一次性全部告知错漏事项,要求申请人补正。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局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本局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局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三、监督和保障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局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东阳统计局纪检监察部门举报,也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上级行政机关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本局2011年度共主动公开更新各类政府信息41条。其中统计分析类政府信息10条、部门文件类政府信息27条、工作动态类政府信息4条。
五、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情况
2011年,本局尚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申请。
六、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收费情况
2011年,本局未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与政府信息申请有关的任何费用。
七、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2011年,本局未收到任何针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1年以来,东阳市统计局通过认真细致、认真扎实的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如政府信息公开的同步性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还有待进一步强化。今后,我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和《通知》的各项要求,认真采取有效措施,建立健全内部工作制度与工作机制,将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加强日常管理工作,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及时性,不断完善工作机制。
二0一二年三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