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 >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东阳市水务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13-03-13 14:08 来源: 市水务局 字号: [ ]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2年度东阳市水务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及咨询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工作人员及收费减免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东阳市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东阳市行政中心五楼;邮编:322100;电话:86655836;传真:86655836;电子邮箱:dywater2008@163.com)。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东阳市水务局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加强水行政工作的透明度,保障人民群众对水务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中办发[2005]12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492号令),2012年市水务局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公开内容、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规范公开载体形式、加强基础性建设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公开的主要内容:市水务局办公室对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编写《东阳市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东阳市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主动公开了机构职能、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行政许可、行政监管、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工程建设、财务管理、人事管理、廉政建设、文明创建、专项活动、举报投诉、工作动态等内容。
  三、依申请公开咨询政府信息情况
  2012年度我局未收到过公民或相关单位要求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申请表及咨询政府信息情况的相关来电来函。
  四、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条例》规定,因涉及国家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可以不予公开。2012年度,我局无按规定未公开信息。
  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2012年度我局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申请件;也没发生针对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和申诉。
  六、工作人员及收费、减免情况
  (一)工作人员情况
  我局专门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现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兼职人员1人。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等情况
  无。
  (三)减免情况
  无。
  七、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目前,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在深化公开内容、加强基础性工作方面存在不足,考虑从以下两个方面作进一步的改进:
  (一)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以社会关注度高、公共利益大的政府信息作为突破口,推进制定不同领域的政府信息的公开内容细则;深化行政处罚决定信息的公开,逐步探索形成工作规则。
  (二)加强基础性工作。结合政风行风测评,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评议制度,将评议工作常规化、日常化;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加强宣传和普及力度,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知度。


  东阳市水务局
  2013年3月13日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