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将我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编制、运行、落实及相关说明等有关情况向市政府报告。全文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等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2年,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务信息,认真做好人事制度、就业再就业、人才交流服务、社会保障和维护劳动权利等方面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一年来,我们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健全领导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多次组织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成立了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具体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整体规划,软硬件环境建设。
(二)不断改进方式,提高工作效率。结合工作实际,重点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的落实,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日常管理,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具操作性,做到了规范化、制度化运作。重点依托东阳市政务信息网站和人力社保局网站公开政府信息,除了重点要闻、动态、机构等在政务网上公开外,不继强化劳动保障信息一体化平台作用,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对人事制度、就业再就业、人才交流服务、社会保障等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在东阳市政务信息网站和人力社保局网站公开政府信息,让群众充分享有知情权、参与权。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通过东阳市政务信息网站、市人社局网站和局属单位网站发布各类信息519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政策的情况,人事政策、法律法规等信息,毕业生就业、人才引进、招聘、招考等相关信息,养老、医保、农保、工伤、就业失业等制度相关的信息,与劳动者权益密切相关的信息,我局依申请予以公开政府信息。2012年度我局未收到任何形式的申请公开信息要求。
2012年没有涉及"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根据市政府办公室统一部署,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没有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2012年以来我局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2012年,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但政府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公开形式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结合工作中存在问题和不足,考虑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改进:
(一)以社会需求为导向,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继续重点推进与社会发展和市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进一步及时、规范做好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探索相应的工作机制;以政府信息公开带动办事公开,以办事公开带动便民服务,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与网上办事和电子政务工作的结合。
(二)以《条例》落实为抓手,探索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加大宣传和推介力度,进一步完善政府新闻发布体系,向社会披露和解读公众关注度高、公益性强、涉及面广的重要决策等政府信息;积极利用信息化手段,丰富政府信息服务渠道,扩大公开内容和范围。
(三)以服务群众为目的,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
加强新闻宣传,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注重条线横向联系、纵向指导的沟通协调机制,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保障措施,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考核手段,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评估办法的指标体系。
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0一二年三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