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公布中国人民银行东阳市支行(以下简称东阳市支行)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工作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七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
第一部分:工作情况概述
2012年,我支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认真贯彻上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结合自身履职实际,整体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在完善公开目录、充实公开内容、拓展公开渠道、规范公开操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公开目录。年初为了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上级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修订支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修订后目录结构更加规范,范围进一步扩大。
二是拓宽公开范围,充实公开内容。系统介绍“十一五”时期我国金融业改革发展的成就,权威解读“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的货币金融政策;围绕群众切身利益和重点关注信息,进一步加大金融服务、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及金融风险提示等信息的公开力度,充实公开内容。
三是拓展公开渠道,扩大信息覆盖面。及时发布工作动态、通知公告、金融统计数据、金融服务报告、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信息,增加对外公开信息量;结合地方报刊、广播电台“行风热线”节目、形势分析会、大型金融宣传活动、公告栏等多种形式和渠道,有效扩大信息公开覆盖面。
四是依法办理公开申请,规范公开操作。安排专人每天查阅电子邮件和接听电话,及时受理公民和法人提交的公开申请,并严格依法办理,能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在《条例》规定的期限内均予以及时答复,确保申请人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
第二部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 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
2012 年,东阳市支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80 条,其中,政策法规类信息13 条,行政执法类信息12 条,业务类信息25 条,工作动态类信息17 条,其它类信息13 条。
行政执法类信息主要公开了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的实施情况以及各项业务办理情况。
业务类信息主要公开了全市经济金融形势分析、外汇形势分析、货币信贷运行情况等报告以及各阶段金融统计数据、信用评级标准及工作开展情况等信息。
工作动态类信息主要公开了金融宣传、走访调研活动等动态信息以及金融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各项举措。
其它类信息主要公开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金融风险提示以及政务公开、应急管理等工作信息。
二、 信息公开方式
东阳市支行主要采取以下几种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1.通过东阳市政府网站人民银行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
2.通过东阳市支行公开栏、办事大厅、宣传展板进行公开;
3.通过东阳电视台、《东阳日报》、东阳广播电台等本地主流新闻媒体进行公开;
4.通过各类政策通报会、形势分析会进行公开;
5.通过开展专题金融宣传活动进行公开;
6.通过在营业窗口摆放相关资料进行公开。
第三部分: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 申请情况
2012年,东阳市支行没有接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本单位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二、 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东阳市支行建立了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和程序,明确对于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金融信息,与行政执法有关,公开后会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或者会威胁个人、单位安全的事项等金融信息不予公开。
第四部分: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2年,东阳市支行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产生的行政复议申请、行政诉讼等情况。
第五部分: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减免情况
2012年,东阳市支行没有向申请人收取相关费用。
第六部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目前,东阳市支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强化公开意识、深化公开内容、建立长效机制等方面还需要进一步改进。一是将继续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继续组织员工认真学习相关的规章制度,强化公开意识。二是将继续围绕公众和市场广泛关注、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进一步扩展主动公开范围和深度,切实提高主动公开工作的实效性。三是将积极探索建设信息公开长效机制,推进公开工作与本单位各项业务工作有机结合,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持续有效开展。
第七部分: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