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现将东阳市财税局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现公布市财税局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等情况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数据统计时限自2012年1月1日(《条例》实施之日)至2012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可在东阳市人民政府官方网(www.dongyang.gov.cn)、东阳市政府采购网(www.dyzfcgw.gov.cn)和东阳市财税局官方网(www.dycs.gov.cn) 查阅。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如有其他需求或建议,可与我局办公室联系,联系地址:东阳市人民北路8号,邮编:322100;联系电话:0579-86662625,传真:0579-86662660。
一、概述
2012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精心组织,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较好地满足了社会公众获取、利用政府信息的需求。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建立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机关廉政建设和效能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进一步统一思想,把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立足实际、周密部署,注重实效,深入持久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
(二)认真执行有关规定、踏实做好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和发布的协调工作,由市财税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负责,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局办公室具体落实。明确界定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免予公开政府信息范围。政府信息发布,以局领导签发件为准,东阳市财税局网站首发。特别是以市财税局名义制发的公文、局领导讲话和政务活动、重大文化活动和文化动态、各类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严格遵守信息发布秩序,维护市财税局政府信息的严肃性、一致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市财税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138条,其中:
1.公开财政规范性文件5件;
2.地税规范性文件10件;
3.财政通知公告22条;
4.地税通知公告47条;
5.财税快讯42条;
6.采购招标文件12个;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我局2012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依申请公开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目前,我局信息公开暂不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由于我局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因此未发生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的领域有待进一步拓展。对此,我们将按照市委、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不断完善制度和措施,及时发现和解决政务公开中存在的问题,认真学习借鉴兄弟单位的成功经验和好的做法,着力在狠抓落实、提高政务公开的质量和效果上下功夫,使政府信息公开成为贴近和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的助推剂,成为沟通群众的连心桥。
2013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