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要求,由东阳市发展和改革局编制的
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年报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等六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在东阳市发展和改革局门户网站(www.dyfgj.gov.cn)政务公开专栏上公布并提供下载。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东阳市发展和改革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东阳市行政中心17楼1707室,邮编:322100,电话:057986655591)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本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3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98条,全文电子化率为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在本年度主动公开的698条政府信息中,从主要类别看,规范性文件及其他可公开文件信息25条,占全部主动公开信息的3.6%;行政许可类信息622条,占全部主动公开信息的89.1%;机构职能类信息51条,占全部主动公开信息的7.3%。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
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通过门户网站对外公开。市民可以通过市发改局的门户网站,查阅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3年,没有行政相对人向市发改局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尚未实行收费。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3年,未发生针对我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诉案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1. 对部分信息能否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还不够统一,各经办部门和人员对公开信息标准的把握还不够一致。
2.人员力量不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全局性、长期性的工作,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量大。但因编制限制,各项工作均由兼职工作人员办理,不适应越来越高的工作要求。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1.进一步增强全体工作人员的信息公开意识,统一信息公开标准和认识,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2.加强业务学习和培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能力和工作效率,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各项任务圆满完成。
六、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