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及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编制而成。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等七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3年,我市以"解放思想大讨论、转变作风大赶超"主题实践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学习贯彻《条例》精神,加强队伍建设,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拓展信息公开形式,健全工作机制,强化监督检查,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努力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推动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市依法实施《条例》和《暂行办法》步入常态化。结合《东阳市政府信息公开督查制度》,做好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信息公开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各镇乡、街道办事处相关人员进行了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政策、案例学习,不断加强队伍建设。实施每月月报定期检查统计制度,加强对各单位在平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开信息情况监督。2013年度市政府各部门都能够按时限要求,认真总结和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报告网站发布率100%。
(二)大力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根据《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我省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浙政办发〔2013〕112号)精神,积极推进财行政审批信息、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保障性住房、环境保护信息、地拆迁信息等九类信息公开,不断充实和完善应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提升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
(三)不断加强平台和渠道建设。一年来,积极发挥政府网站以及报刊、广播、电视、政务微博等传播政府信息的作用,确保公众及时知晓和有效获取公开的政府信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围绕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不断创新工作方法,把市民问政、市长公开电话、信访接待日、市长网上在线访谈等公开载体作为政府倾听群众呼声、维护群众利益的重要渠道,妥善处理和解决群众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四)规范信息发布和解读工作。根据《条例》、《暂行办法》和有关文件规定精神,各镇乡(街道)、各部门按照谁公开、谁负责信息审查,谁公开、谁负责解疑释惑的原则积极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在公开信息前,依法依规按程序对拟公开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对发布的重要政府信息,及时做好解读工作。密切跟踪舆情,针对出现质疑的情形,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做好对公众关切的回应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我市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完整、准确、及时。全市各镇乡、街道各部门单位按照《条例》要求,共发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800条,其中政策法规类信息1136条,占16.70%;业务类信息1536条,占22.59%;规划计划类349条,占5.13%;其他类信息3779条,占55.57%。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市政府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60件,60件都按要求及时给予答复。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统一部署,我市对于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暂免收费。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今年,我市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0件,行政诉讼4件其中2件未结案。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从几年来的工作实践看,政府信息公开这项工作面临着社会关注度高,涉及层面广,推进难度大,公开不彻底、不全面、不及时等现实问题,与经济发展、人民群众实际需求、政府自身建设等方面还有一定差距。一是在贯彻落实《条例》、《暂行办法》过程中,个别单位存在公开实效不高,依申请公开受理答复不规范等问题;二是一些政府网站的信息公开专栏信息量较少,目录和信息更新不及时,网上互动不畅通、功能不完善等问题;三是目前各个单位信息公开工作体制、编制和人员问题仍然突出。部门和乡镇、街道没有专门工作机构,人员的相对不稳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连续性和工作成效。
下一步我市将紧紧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深入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不断创新政府信息公开方法,畅通政府和群众沟通渠道,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政府公信力,为全面建设"强市名城"现代化东阳作出积极贡献。
七、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