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我局按照国家、省和市有关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重点、热点和难点环保问题,坚持“依法公开、注重实效、服务社会、公平公正”原则,不断拓展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公开制度,积极推进环保政务和动态信息公开工作,并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我局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如下:
一、 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
2013年,我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和市政府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环保事务管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在完善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公开内容、加强公开平台建设等方面加大力度,进一步促进环保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主要做了以下几点: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我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各单位、各部门从软环境建设大局出发,充分认识政务公开在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效能、改善服务关系等方面的重要意义,把政务公开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成立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一把手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有关部门负责人任成员。领导重视以及健全的组织机构为政务公开工作开展奠定了组织基础。
二是注重平台建设。1.推进空气质量和水质环境信息公开。定期公布重点工业排污企业污水检测结果;每半月公布两江断面水质;每日公布环境空气质量状况。2.推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间,在原对外承诺含公示时间报告书18天办结、报告表14天办结、登记表10天办结的基础上,再次提速,办结时间进一步缩短为13天、11天、9天,审批时限在法定期限基础上压缩83%,较原承诺期限平均压缩40%。定期在政府办公网站和市环保局网站公开建设项目审批情况。3.推进环境污染治理政策措施治理效果信息公开。优化环境执法机构,建立电子处罚平台,实现行政处罚运行管理规范化、信息化、公开化和监督实时化。4.做好环境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我局对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了“接收—转办—督办—反馈—归档”的内部工作制度,全年共受理依申请案件1各,在规定时间内予以回复。5.及时更新市环保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严格按照程序向市政府办公室报送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按时报送文件,不缺报、不漏报,无文件时,按规定报送“0”交接单。
三是完善长效管理。为确保信息公开依法有序开展,我局一方面建立了信息公开栏目日常维护机制,将信息公开栏目的内容来源细化到科室、责任落实到专人;另一方面是建立了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一般性政府信息由办公室进行保密审查,涉及敏感类信息报请局领导审核口才能对外公布;此外,我局还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情况作为科室和个人年终考核内容,实现长效管理。
二、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我局累计在省环保厅、金华市环保局、本级局、东阳市政府等网站和浙江日报、金华日报、东阳日报等主流媒体等载体上发布机构职能、政策法规、环保业务等信息1000余条(次)。
三、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我局共收到依申请案件1件,在规定时间内予以答复。
四、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3年,我局无相关收费和减免信息。
五、 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起诉的情况
2013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2013年,我局加大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并取得明显进步,但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新形势下社会公众知情需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为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细致和全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常态化和时效性有待进一步加强;门户网站界面设计互动性不强;政府信息公开尺度把握上还需加强学习等。
正对上述问题和不足,我局下一步将加强组织领导、制度建设和长效管理,优化门户网站平面设计,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时效性,切实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升到一个新的水平。
东阳市环境保护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