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3年度东阳市水务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及咨询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工作人员及收费减免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东阳市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东阳市行政中心五楼;邮编:322100;电话:86655836;传真:86655836;电子邮箱:
dywater2008@163.com)。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东阳市水务局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加强水行政工作的透明度,保障人民群众对水务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中办发[2005]12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492号令),2012年市水务局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公开内容、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规范公开载体形式、加强基础性建设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公开的主要内容:市水务局办公室对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编写《东阳市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东阳市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主动公开了机构职能、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行政许可、行政监管、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工程建设、财务管理、人事管理、廉政建设、文明创建、专项活动、举报投诉、工作动态等内容。2013年,我局共发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8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3年度我局未收到过公民或相关单位要求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申请表及咨询政府信息情况的相关来电来函,没有出现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根据上级统一部署,我局对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暂免收费。
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2013年度我局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申请件;也没发生针对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和申诉。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目前工作中存在的不足表现在,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与公众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调整深化。二是机构建设和人员配备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三是工作流程有待进一步规范,缩短公开周期。四是学习与培训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提升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知度,满足公众对政府信息的需求。
东阳市水务局
2014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