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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 2015-01-13 14:21 来源: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号: [ ]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492号,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4年度东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报告。本报告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概况,以“四张清单一张网”为重点内容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起的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八个部分。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东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联系电话:057********96。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概况
      2014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实施《条例》,加强领导,健全组织、狠抓落实,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群众最为关注的事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加快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真正做到了依法规范、及时有效、真实准确。2014年,我局明确有关科室的工作职责,并由专人开展具体工作。截至2014年底,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二、以“四张清单一张网”为重点内容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情况
      2014年,我局“四张清单一张网”为重点内容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03条,其中:我局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251条,在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上级网站公开我局信息(新闻)共452条。
    (二)公开形式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局主要通过以下四种形式发布政府信息:
    1. 在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金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上公布。
  2. 通过日报、电视、广播等媒体发布部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3.通过东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政务网发布政府信息。
     4.通过我局公开专栏,将各项业务办理程序、办结期限、服务标准等逐项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三、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的情况
2014年,我局积极做好市民问政、微博等平台工作,主动回应职责范围内社会关切问题的答复,并做好各类宣传。全年办理市民问政27件,发布信息48条,发布微博条903条,办理各类微博私信问题10件。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条例》妥善处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确保来人、来电、来信、网络等途径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办理工作准确无误。截至目前,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没有出现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还未涉及收费及减免事项。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起的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4年度我局未发生因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够全面,面向社会宣传力度不够,2015年我局要利用多种媒体和宣传渠道发布公开信息,提高信息的知晓率,更好地服务于社会。
     2、工作机制还不够完善,主动公开的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加强,还存在信息发布量少等问题。要鼓励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信息发布的监督,建立长效的监督管理机制。
    3、政府信息形成或更新较慢,按要求发布或更新信息方面做得还不够,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八、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因机构改革,市场监管局整合了原工商局、食药监局、质监局三局职能,于4月成立,本报告所含数据为成立前的三局合计数据和成立后的本局数据。
 
 
                                           东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5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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