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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15-01-19 16:27 来源: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字号: [ ] 浏览次数: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及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编制而成。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等八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4年,我局把政务信息公开作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载体,深入学习贯彻《条例》精神,加强队伍建设,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拓展信息公开形式,健全工作机制,强化监督检查,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努力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进一步做好了信息公开工作。

(一)健全领导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多次组织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成立了由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具体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整体规划,软硬件环境建设。

(二)不断改进方式,提高工作效率。结合工作实际,重点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的落实,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日常管理,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具操作性,做到了规范化、制度化运作。重点依托东阳市政务信息网、人力社保局网、东阳公开政府信息,除了重点要闻、动态、机构等在政务网上公开外,不继强化劳动保障信息一体化平台作用,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对人事制度、就业再就业、人才交流服务、社会保障等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

(三)大力推进就业、社保等重点领域信息的公开。及时公开促进就业方面的规划、政策、措施,以及就业创业优惠政策实施范围,各项补贴申领条件、申领程序、管理和审批信息等,做好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招录信息和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发布工作。推进社会保障信息公开。一年来,我局共计公开就业信息125条,公开就业政策文件41个,公开国有企业是单位人员招录信息56条,公开社保动态信息263条,发布社保政策18个。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完整、准确、及时。按照《条例》要求,共发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73条。2014年我局进一步推进阳光政务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共计梳理权力事项151项,可网上办理事项147项,其中137项为阳光政务平台事项。上线后合计受理2069件,办结1802件。

三、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高度关注群众呼声,成立专门机构,落实专门人员及时回应市民问政、人力社保局网站局长信箱等网络媒体上的咨询诉求。一年来,共接到市民问政群众诉求43起,受理局长信箱咨询求助270件,每个咨询诉求我们都做到认真负责办理,办结率100%,群众满意率100%。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2014年,我局没收到过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根据市政府统一部署,我局对于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暂免收费。

六、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今年,我局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0件,行政诉讼0件。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从近几年的工作实践看,政府信息公开这项工作面临着社会关注度高,涉及层面广,推进难度大,公开不彻底、不全面、不及时等现实问题,与经济发展、人民群众实际需求、政府自身建设等方面还有一定差距。一是在贯彻落实《条例》、《暂行办法》过程中,存在公开实效不高,依申请公开受理答复不规范等问题;二是偶尔出现信息更新不及时现象,存在网上互动不畅通、功能不完善等问题。

下一步我局将紧紧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深入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不断创新信息公开方法,畅通人力社保系统和群众沟通渠道,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政府公信力,为全面建设"强市名城"现代化东阳做出积极贡献。

八、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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