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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阳市财政局 东阳市地方税务局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15-03-20 16:31 来源: 市财政局 字号: [ ]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现将东阳市财税局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现公布市财税局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等情况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数据统计时限自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可在东阳市人民政府官方网(www.dongyang.gov.cn)、和东阳市财税局官方网(www.dycs.gov.cn) 查阅。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如有其他需求或建议,可与我局办公室联系,联系地址:东阳市人民北路8号,邮编:322100;联系电话:0579-86662658,传真:0579-86662660。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概况
  2014年,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采取有效措施,抓好贯彻落实,通过健全工作机构和落实工作人员、开展学习宣传、加强门户网站建设等工作,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较好地满足了社会公众获取、利用政府信息的需求。
  2014年,我局在信息公开方面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1、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机关廉政建设和效能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进一步统一思想,把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立足实际、周密部署,注重实效,深入持久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
  2、认真执行有关规定、踏实做好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和发布的协调工作,由市财税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负责,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局办公室具体落实。明确界定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免予公开政府信息范围。政府信息发布,以局领导签发件为准,东阳市财税局网站首发。特别是以市财税局名义制发的公文、局领导讲话和政务活动、重大文化活动和文化动态、各类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严格遵守信息发布秩序,维护市财税局政府信息的严肃性、一致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我局开展政府职权清理、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工作,梳理出财政部门权力44项、地税部门权力113项。对照"三定"方案认真梳理部门、科室的工作职责,梳理出财政部门责任清单18大项132条、地税部门6大项28小项。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均已在浙江政务服务网公示。
  2014年,市财税局在东阳市人民政府网及财税官网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264条,并及时更新东阳市政府网站上机构简介、机构设置、领导班子、联系电话等常规性内容,其中:
  1、公开财政地税规范性文件7条;
  2、年度公开报表2条;
  3、地税局定额公示12条;
  4、财税快讯183条;
  5、各机关单位、街道2013年决算报告60条。
  三、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的情况
  通过市民问政、行风热线、8890、财税官网等平台,我局对社会关切的问题积极予以答复并及时通过这些平台发布。2014年,我局共答复各类咨询、投诉176件,主要涉及会计从业资格证、二手房评估交易、税收政策咨询和税收举报等方面。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我局2014年度无依申请公开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目前,我局信息公开暂不收费。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4年我局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我局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主动公开信息量还不够,与社会公众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二是信息公开制度化和规范化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市属国有企业信息公开有待进一步加强。
  对此,2015年,市财税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围绕市财政地税工作实际及公众期盼,坚持把公开透明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制度,以保障人民群众知情、参与和监督为目标,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不断增强信息公开全面性、及时性和实效性。
  八、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无

  东阳市财政局 东阳市地方税务局
  2015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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