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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阳市气象局2014年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15-03-31 14:46 来源: 市气象局 字号: [ ]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特向社会公布2014年度东阳市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及申诉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这七个方面内容。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东阳市气象局联系(地址:东阳市汉宁西路151号,邮编:322100,电话:0579-86090993)

  一、概述

  2014年我局按照市政府办公室的统一部署,以“正风肃纪强素质,提升效能强服务”活动为载体,扎实有序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贯彻《条例》精神,不断完善公开制度,拓宽公开领域,深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流程,创新公开形式。对本局所产生的信息,均按要求进行保密审查,确定信息属性,对主动公开信息及时更新。截至2014年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主要内容

  2014年,我局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在市政府开辟的"东阳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中,对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了分类公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项65条,其中包括公开年报1条、文明创建1条、廉政建设5条、工作动态38条,法律法规8条,规划计划1条,资金信息1条,人事任免1条,应急管理1条和部门文件7条。与此同时,安排专人对网页进行维护管理,收集、整理本单位的各类政府信息,及时上网公开。

  (二)公开形式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局主要通过以下形式发布政府信息:

  1、在东阳市气象局门户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公布.

  2、通过新闻发布会以及报纸、电视、广播等媒体发布部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其中气象灾害预警信息还通过布设在城乡重点地段的气象信息电子显示屏发布。

  3、通过政务公开专栏,将各项业务办理程序、办结期限、服务标准等逐项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4、利用世界气象日、防灾减灾日、科技周等专题活动,向社会发放报纸、刊物、宣传册、宣传卡片等,提供气象信息服务。

  三、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的情况

  2014年我局通过阳光工程、市民问政、行风热线、8890等平台,对社会关切的问题积极予以答复并及时通过这些平台公布。全年共在阳光工程及市民问政平台上发布信息35条,参加行风热线2次,并进一步拓展服务渠道,通过微博微信平台与市民互动。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已在东阳市政府网上公布了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和程序,2014年收到公民、法人要求公开相关信息的申请共12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未向相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任何费用,无减免情况。

  六、咨询处理和复议、诉讼及申诉情况

  2014年未出现信息举报、投诉情况,没有发生行政复议、诉讼及申诉情况。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

  1、公开内容不够全面,公开意识及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

  2、目前信息公开工作面向社会的宣传力度不够。

  3、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版式创新上还需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措施

  1、进一步完善信息发布机制,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保证公开信息的及时、准确和全面。

  2、要利用多种媒体和宣传渠道发布公开信息,提高信息的知晓率,更好地服务于社会。

  3、充实公开内容。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加强对公众关注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充分征求公众意见,推动科学、民主决策。

  八、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东阳市气象局

  2015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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