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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阳市经信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15-03-05 16:18 来源: 市经信局 字号: [ ]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现公布市经信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本可在东阳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下载。如若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东阳市经信局办公室(地址:江北行政中心六楼;电话:057********57。)

一、概 述

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是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机关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条例》要求,201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完善信息公开内容、健全信息公开制度、拓展信息公开形式、加强信息基础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截至2014年底,本局未受理任何依申请公开要求,未受到任何举报、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诉。

1.加强组织机构建设。根据《条例》要求,局领导高度重视,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行由局纪委书记分管,办公室具体负责,各职能科室协助配合,共同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注重《条例》宣传培训。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施行以来,将《条例》作为领导干部、工作人员年度学习的一项重要内容,加强信息公开操作系统知识培训,切实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3.健全信息公开制度。按照市政府的工作要求,根据经信工作职能实际,完善经信所有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相关信息。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基本做到按规定分类、时限及时发布信息,确保信息的时效性。按规定做好季度、年度信息报表工作,及时整改问题和不足,发布信息的内容比较完整、生成时间准确。对依申请公开的信息,明确由办公室作为受理机构,并公布具体联系电话。

4.严格信息保密管理。按照“谁主管谁公开、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建立上网信息保密审批领导责任制,对上网信息坚持实行由分管领导审核批准,再交由办公室统一把关上网发布,有效防范涉密信息的泄露。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主动公开信息内容完善。截至2014年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190条。其中涉及机构部门文件6条、政策文件7条、工作动态172条、人事信息5条。

2.主动公开信息形式多样。对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通过东阳市阳光工程网这个平台予以公开。此外,采用便民资料、简报、电视、公开栏、会议等辅助性公开方式,比如对当前社会普遍关注的节能降耗工作,积极借助新闻媒体,广泛宣传节能法律法规、政策文件以及有关企业节能降耗成效显著的典型例子。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我局未收到任何提出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要求。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2014年,我局未收取任何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自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来,我局未受到任何举报、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公开内容不够完整,部分信息更新发布不够及时。二是公开渠道还不够畅通,目前还没有市经信局自己的门户网站,发布信息不够自主。三是从事政府信息收集、整理等工作的人员有待充实,业务要加强培训。

2.改进措施。一是认真梳理,进一步完善公开内容。继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整理工作,补充完善已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扩大信息来源渠道,增加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和完整性。下一步计划联系网络公司,建立本局的门户网站。二是逐步规范,进一步健全公开制度。继续健全信息公开领导负责制、上网信息审查批准制,建立信息公开操作AB岗制度,落实专职信息人员,努力做到“运转有序、把关严格、发布及时”,下一步还计划联系网络公司,建立本局的门户网站,确保经信系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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