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5年度东阳市烟草专卖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自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东阳市烟草专卖局公开办联系(地址:东阳市人民北路1号;邮编:322100;电话:86924037)。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概况
今年以来,东阳市烟草专卖局(公司)以“规范权力运行、公开透明操作、确保监管到位、打造阳光烟草”为目标,以充分保障员工的“四权”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修订公开目录、规范公开内容,加强民主评议,进一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以外的,与卷烟经营相关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栏等形式,在《条例》规定的时限内,主动向社会进行了公开。
1、加强领导。局(分公司)成立了办事公开领导小组,由一把手亲任领导小组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公开办”),具体负责办事公开民主管理的日常工作。并在各科室确定办事公开工作联络员。
2、修订公开制度及公开目录,确保信息公开规范运作。局(公司)按要求严格编制了办事公开指南、公开目录、公开承诺、公开报告。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办事公开民主管理实施细则,修改了《信息公开目录和标准》,以制度为保障,明确职责,部门协作,责任到人,推动办事公开工作规范化运行。
3、认真贯彻“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要求,所有公开事项都按照《东阳烟草办事公开信息目录及标准》及办事公开流程严格进行公开。共向社会公开各类信息50条。
4、组织开展了办事公开民主管理评议工作,评议以调查问卷形式进行,选取机关、专卖、营销、配送四条线的干部职工代表,共计发放评议调查表格30份,评议结果显示,干部职工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满意率为100%。
5、加强行政权力运行情况公开。为进一步提高办事公开的群众参与度、满意度,东阳市烟草专卖局面向全市零售户发放行业报刊《客户之友》,每月定期公开。公开内容包括烟草专卖法律、法规、真假烟鉴定、查获假冒烟公示、公告、卷烟营销动态及三大员在工作实践中总结出的好经验、好方法,值得零售户学习借鉴的经营思路、经典案例等,广受全市零售户的好评。同时通过“3·15”消费维权、每季度法律法规进社区、送法下乡等活动,积极主动宣传烟草专卖行政许可及行政执法的工作动态,主动公开相关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表。2015年没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2015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东阳市烟草专卖局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没有收取任何费用。
四、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2015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是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不够,部分干部群众对公开信息的关注度有待提升等。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公开的频次有待进一步的提升,各类信息的通报传达还需更加及时。今后将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建立政务公开长效机制,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使我局政务公开工作不断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
六、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
二○一六年一月
附件1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5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东阳市烟草专卖局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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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50 |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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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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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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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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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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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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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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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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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回应解读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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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 次 | 0 |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0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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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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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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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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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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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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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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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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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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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当面申请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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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传真申请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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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网络申请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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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信函申请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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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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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时办结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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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延期办结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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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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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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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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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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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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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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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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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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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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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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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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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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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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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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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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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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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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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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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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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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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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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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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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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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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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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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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12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2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 | 万元 | 0 |
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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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2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1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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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负责人: 审核人:杜良晓 填报人:张玲 | ||
联系电话:86924055 填报日期:2016年1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