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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阳市房地产管理处单位收费目录公示清单

发布日期: 2016-12-07 14:45 来源: 市发改局 字号: [ ] 浏览次数:
单位收费目录公示清单
日    期:2015年10月28日

执收单位:东阳市房地产管理处
地  址:浙江省东阳市吴宁镇东岘路42号

序号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批准文号

备注

房屋登记费

 

发改价格[2008]924

 

1

住房登记收费

80元/

 

 

2

非住房登记收费

550元/

 

 

3

房屋登记收费标准中包含房屋权属证书费

房地产主管部门按规定核发一本房屋权属证书免收证书费。向一个以上房屋权利人核发房屋权属证书时,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

 

 

4

房屋查封登记、注销登记和因登记机关错误造成的更正登记

免费

 

 

5

农民利用宅基地建设的住房登记

不收取房屋登记费,只收取房屋权属证书工本费10元。

 

 

6

房屋权利人因丢失、损坏等原因申请补领证书

只收取房屋权属证书费10

 

 

7

经济适用住房登记,以及因房屋坐落的街道或门牌号码变更、权利人名称变更而申请的房屋变更登记

减半收取

 

 

 

房屋登记费的减免政策

 

 

 

1

非营利性养老和医疗机构

全免

财税〔2014〕77

 

2

营利性养老和医疗机构

减半

财税〔2014〕77

 

3

小微企业

全免

浙财综〔2015〕13号

 

房屋转让手续费

 

浙价费〔2015〕207号  财税〔2015〕68号

 

1

住房转让手续费

 

 

 

(1

新建商品住房

2元/平方米

 

转让方承担

(2

存量住房

4元/平方米

 

转让双方各承担50%

2

非住房转让手续费

 

 

 

(1

新建商品房

5元/平方米

 

每宗交易手续费超过4000元的按4000元收取,由转让方承担

(2

存量房

10元/平方米

 

每宗交易手续费超过4000元的按4000元收取,由转让双方各承担50%

 

房屋转让手续费的减免政策

 

 

 

1

企业改革、改组、改造过程中办理房产转让手续

免收

浙价费〔2015〕207号

 

2

税务部门给以免交契税等税费优惠的房产转让项目

免收

浙价费〔2015〕2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