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收单位:东阳市农机管理总站
地 址:浙江省东阳市望江北路316号
序号 | 收费项目 | 收费标准 | 批准文号 | 备注 |
一 | 上道路运输作业拖拉机驾驶员考试费 |
| 浙价费〔2006〕147号 | 驾驶人员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计记分第一次达到规定分值需重新考试时,按本通知规定的收费标准减半收取;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计记分再次达到规定分值需重新考试时,按本通知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 |
1 | 理论考试费(含一次补考) | 30元/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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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场地驾驶技能考试费(含一次补考) | 40元/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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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挂接机具和田间作业技能考试费(由报考人按实际需要选择,含一次补考) | 20元/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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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道路驾驶技能考试费(含一次补考) | 40元/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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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纯农田作业拖拉机、收割机、农业工程机械驾驶员考试费 | 拖拉机、收割机、农业工程机械驾驶员25元/人次(其中:场地驾驶技能考试费10元、道路驾驶技能考试费15元),8.8千瓦以上座机操作手5元/人次。 | 浙价费〔2006〕14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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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培训费 |
| 浙价费〔2006〕31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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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周期内累计记分达到12分,并按规定参加安全教育培训 | 每人每期7日,培训费标准18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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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发生人身伤亡交通事故负有同等以上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安全教育培训 | 每人每期2日,培训费标准6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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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周期内累计记分未达到12分,自愿申请参加安全教育培训 | 每人每期1日,培训费标准3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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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培训教材费 | 每人5元 |
| 第二次参加同类培训,已有教材的可不再购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