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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阳市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站单位收费目录公示清单

发布日期: 2016-12-08 08:52 来源: 市发改局 字号: [ ] 浏览次数:
单位收费目录公示清单
日    期:2015年11月19日

执收单位:东阳市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站
地  址:东阳市市府大院西楼

序号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批准文号

备注

水土保持补偿收费

 

浙价费〔2014〕224号
浙政办发〔2015〕107号
 

 

1

一般性生产建设项目

按照征占用土地面积一次性计征,收费标准为每平方米0.8元(不足1平方米的按1平方米计)。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水库淹没区不在水土保持补偿费计征范围之内。

2

开采矿产资源

 

 

 

(1)

建设期间

按照征占用土地面积一次性计征,收费标准为每平方米0.8元(不足1平方米的按1平方米计)。

 

 

(2)

开采期间

根据主管部门核定的开采量(采掘、采剥总量)按销售额的万分之八计征。

 

 

3

取土、挖砂(河道采砂除外)、采石以及烧制砖、瓦、瓷、石灰

根据主管部门核定的取土、挖砂、采石量,按照0.16元/吨计征。

 

 

4

排放废弃土、石、渣

根据土、石、渣量,按照每立方米0.8元计征(不足1立方米的按1立方米计)。

 

对缴纳义务人已按前三种方式计征水土保持补偿费的,不再重复计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