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诉求决类投诉请求
申诉求决,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据法律法规或组织章程决定,向国家机关、政党、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申诉,要求重新做出处理或解决矛盾纠纷。
(一)局机关公务员对涉及本人的有关人事处理不服、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考核结果、工资待遇、处分决定等不服。
法定途径:内部申诉。
主要政策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诉规定>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45号)等。
(二)局系统内部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或者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劳动人事争议等。
法定途径:申请调解仲裁。
主要政策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等。
(三)市直单位干部职工对涉及住房公积金归集、支取、转移、贷款,住房补贴发放,以及房改房维修基金使用提出异议。
法定途径:申请调解。
主要政策法规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浙江省住房公积金条例》等。
二、揭发控告类投诉请求
揭发控告,是指向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等反映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违法违纪事实或提供线索,要求依法制止、惩处或赔偿。
(一)检举市级机关违规擅自建设(含新建、改建、扩建、迁建、购置)办公用房,或市级机关干部职工超标准占有、使用办公用房。
法定途径:纪律检查举报
主要政策法规依据:《机关事务管理条例》、《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办法》等。
(二)检举市级机关干部职工违规多占公有住房。
法定途径:纪律检查举报
主要政策法规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
(三)检举市级机关借用、占用下级单位和其他单位的车辆,接受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捐赠的车辆。
法定途径:纪律检查举报
主要政策法规依据:《机关事务管理条例》、《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办法》等。
(四)检举市级机关干部职工违规使用公务用车。
法定途径:纪律检查举报
主要政策法规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
三、信息公开类投诉请求
政府信息公开,是指行政机关应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依法公开由其在履职过程中制定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
(一)申请信息公开的,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4条规定,应向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提出。
(二)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33条第1款规定,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三)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33条第2款规定,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