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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16-03-14 15:10 来源: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字号: [ ] 浏览次数: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及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编制而成。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等八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止。

一、2015年信息公开情况

2015年,我局把政务信息公开作为深入开展“从严管理落实年”活动载体,深入学习贯彻《条例》精神,加强队伍建设,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拓展信息公开形式,健全工作机制,强化监督检查,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努力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进一步做好了信息公开工作。

(一)健全领导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多次组织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各科室及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具体负责信息公开日常监督工作。

(二)不断改进方式,提高工作效率。按照市公开办要求,结合工作实际,重点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的落实。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日常管理,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具操作性,做到了规范化、制度化运作。除依托东阳市人民政府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东阳人才网等网站外,还积极开拓微博、微信等新宣传渠道公开政府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一年来,东阳市人力社保系统主动公开信息570条,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2158次。

(三)重点推进就业、社保等人民群众高度关注的信息公开。及时公开促进就业创业的规划、政策、措施,以及利于就业创业优惠政策实施范围,各项补贴申领条件、申领程序、管理和审批信息等,做好公务员、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人员招录信息和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发布工作。推进社会保障信息公开。一年来,我局共公开就业创业信息570条,公开就业创业政策文件43个,公开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招录信息79条,公开社保动态信息297条,发布社保政策26个。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5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条例》和《暂行办法》规定,落实"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精神,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信息公开完整、准确、及时。一年来,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70条,其中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12条,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190条。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2158次,其中政策解读稿件发布60篇,微博微信回应事件1391次,其他方式回应事件707次。

(五)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2015年,我局没收到过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六)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根据市政府统一部署,我局对于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暂免收费。  (七)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今年,我局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0件,行政诉讼0件。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从近几年的工作实践看,政府信息公开这项工作面临着社会关注度高,涉及层面广,推进难度大,公开不彻底、不全面、不及时等现实问题,与经济发展、人民群众实际需求、政府自身建设等方面还有一定差距。一是在贯彻落实《条例》、《暂行办法》过程中,存在公开不及时,回复群众关切不规范等问题;二是偶尔出现网上互动不畅通、功能不完善等问题。  下一步我局将紧紧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深入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不断创新信息公开方法,畅通人力社保系统和群众沟通渠道,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政府公信力,为全面建设"强市名城"现代化东阳作出积极贡献。 

附件1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5年度

填报单位: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570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570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67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19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570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12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190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65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29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274

二、回应解读情况

2158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2158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2158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60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1391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707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1.当面申请数

2.传真申请数

3.网络申请数

4.信函申请数

(二)申请办结数

1.按时办结数

2.延期办结数

(三)申请答复数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2.同意公开答复数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涉及商业秘密

涉及个人隐私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四、行政复议数量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二)被依法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五、行政诉讼数量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二)被依法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六、举报投诉数量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8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20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2.兼职人员数

20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

万元

5000

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1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1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20

单位负责人:    黄正明     审核人: 单贵尧  填报人:司松松

联系电话:   86675723              填报日期:2016.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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