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及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编制而成。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等八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止。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概况 
2015年,我镇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及公众期盼,坚持把公开透明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制度,以保障人民群众知情、参与和监督为目标,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和《暂行办法》,统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强化制度机制建设,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进一步提高了政府公信力,推动了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确保有序工作。我镇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机构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成立了镇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镇纪委书记任组长,组织委员任副组长,负责公开信息平台的建设、公开项目信息的提供,公开信息形式的选择等工作。党政办公室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进行。 
    (二)是健全信息公开平台,加强日常管理。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为常态性工作,我镇对镇机关计算机信息网络实行统一领导,镇主要领导进行信息的审核,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归口管理以及信息的制作和发布工作,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公开向外发布,并指定专人负责工作,保证公开信息完整、准确。 
    (三)是严格保密审查,确保信息安全。按照上级相关文件要求,我镇建立公开了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并严格执行。在政府信息公开前,都要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对保密性把握不准的信息,由同级保密部门进行审核。截至目前,全镇无一例政府信息公开失密、泄密事件发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我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完整、准确、及时。按照《条例》要求,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包括9个方面内容,即机构信息、法规文件、规划总结、工作信息、公共服务、财政信息、人事管理、应急管理、监督保障。截至目前,共发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3条,其中,机构信息类1条;法规文件类信息7条;规划总结类信息5条;工作信息类37条;公共服务类信息34条;财政信息类18条;人事管理类信息10条;应急管理类信息1条。 
三、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的情况 
   2015年我市通过行风热线、8890等平台,对社会关切的问题积极予以答复并及时通过这些平台发布。在8890平台上回复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48次,发布各类微博微信362余条。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我镇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262件,全部为当面申请公开,并且镇政府已告知申请人获取相关政府信息的方法和途径。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根据上级统一部署,我镇对于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暂免收费。 
   六、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5年,我镇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发生。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目前,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信息更新不及时。虽然我镇明确了工作机构,指定了工作人员,但工作人员身兼数职,专而不专,在其它工作较忙的时候,常常不能顾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导致政府信息公开、更新不及时。今后,我们将加强督办工作,逐步完善工作机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时效性,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 
    八、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样表)
(2015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 
|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426    | 
|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14 |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362 |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15 |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 次 |   | 
|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 | 万元 |   | 
|      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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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负责人:赵耀亮       审核人:金莉莉      填报人:徐挺挺 | 
|   联系电话:152******53/86587222         填报日期:2016年1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