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计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资料,为社会和群众提供了方便、快捷的信息公开服务。现将我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工作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概况
2015年,扎实开展“从严管理落实年”活动,进一步学习贯彻《条例》精神,加强队伍建设,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拓展信息公开形式,健全工作机制,强化监督检查,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努力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推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能够按时限要求,认真总结和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报告网站发布率100%。同时接受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信息公开的日常监督检查。
(二)不断加强平台和渠道建设。一年来,积极发挥政府网站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传播政府信息的作用,确保公众及时知晓和有效获取公开的政府信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围绕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不断创新工作方法,把市民问政、8890、信访接待、行风热线等公开载体作为政府倾听群众呼声、维护群众利益的重要渠道,妥善处理和解决群众遇到的困难和问题。2015年11月“健康东阳”服务平台上线运行,是一个包括健康网站、微信公众号、手机客户端和社区医生预约代理四大服务形式的医疗服务平台,含网上预约挂号、个人健康信息查询管理、卫生计生政务服务、健康保健知识等四大服务内容,全面整合了全市医院诊疗数据资源、市级医院专家资源、健康教育资源和政务信息资源,为公众提供了全市统一的“一站式”智慧医疗服务。
(三)规范信息发布和解读工作。根据《条例》、《暂行办法》和有关文件规定精神,我局按照谁公开、谁负责信息审查,谁公开、谁负责解疑释惑的原则积极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在公开信息前,依法依规按程序对拟公开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对发布的重要政府信息,及时做好解读工作。密切跟踪舆情,针对出现质疑的情形,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做好对公众关切的回应工作。
二、以"四张清单一张网"为重点内容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完整、准确、及时。我局按照《条例》要求,共发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76条,其中政策法规类信息45条,占7.81%;业务类信息495条,占85.94%;其他类信息36条,占6.25 %。
继续做好政府职权清理、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工作,全年完成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梳理、审核工作,并在省政务服务网东阳分网予以公布。我局保留权力事项为89项,其中行政许可10项;非行政许可审批0项;行政处罚53项;行政强制4项;行政征收0项;行政给付4项;行政裁决0项;行政确认0项;行政奖励0项;其他行政权力16项。省、金华市委托下放2项。
三、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的情况
我局通过行风热线、8890等平台,对社会关切的问题积极予以答复并及时通过这些平台发布。行风热线总次数9次,8890回应事件数142次。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0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度市卫计局在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未发生收费行为。
六、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从几年来的工作实践看,政府信息公开这项工作面临着社会关注度高,涉及层面广,推进难度大,公开不彻底、不全面、不及时等现实问题,与经济发展、人民群众实际需求、政府自身建设等方面还有一定差距。还存在公开专栏信息量较少,目录和信息更新不及时,网上互动不畅通、功能不完善等问题;单位信息公开工作体制、编制和人员问题仍然突出。没有专门的工作机构,人员的相对不稳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连续性和工作成效。
下一步我局将紧紧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深入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不断创新政府信息公开方法,畅通政府和群众沟通渠道,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政府公信力,为全面建设“影视旅游名城、经济文化强市、生态宜居东阳”做出应有的贡献。
八、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
附件1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样表)
( 2015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东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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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576 |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0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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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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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3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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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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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576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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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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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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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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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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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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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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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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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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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9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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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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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当面申请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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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传真申请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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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网络申请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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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信函申请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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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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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时办结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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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延期办结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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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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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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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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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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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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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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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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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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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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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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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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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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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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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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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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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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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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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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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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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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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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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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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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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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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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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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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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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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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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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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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兼职人员数 | 人 | 3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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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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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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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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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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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负责人:斯武民 审核人:陆景明 填报人:李虎南 | ||
联系电话:86655778 填报日期:2016.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