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492号,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5年度东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报告。本报告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概况,以“四张清单一张网”为重点内容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起的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八个部分。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东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联系电话:057********96。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概况
2015年,我局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条例》,紧紧围绕党和政府中心工作以及公众关切,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强化制度机制和平台建设,真正做到了依法规范、及时有效、真实准确,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进一步提高政府部门公信力。
一是提高认识,落实责任。提高全局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促进和谐、服务群众的一项抓手,落实专人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善各项制度,及时收集各类应公开信息,推进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把握时效,规范流程。明确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时限,按照“合法、全面、准确、及时”的要求公开政府信息,及时公开已产生的信息。加强管理,不断规范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流程,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
三是突出重点,完善公开。我局通过东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发布专栏、局网站公开等方式,公开部门决算、各类食品药品信息、行政审批事项等情况,以多种形式确保公开富有实效。同时,不断创新公开载体,通过公示栏、电子显示屏、网络等多种渠道公开政府信息,为公众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二、以“四张清单一张网”为重点内容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情况
2015年,我局“四张清单一张网”为重点内容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28条,其中:我局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217条,在网络、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上级网站公开我局信息(新闻)共911条。
(二)公开形式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局主要通过以下四种形式发布政府信息:
1. 在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金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上公布。
2. 通过日报、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发布部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3.通过东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政务网发布政府信息。
4.通过我局公开专栏,将各项业务办理程序、办结期限、服务标准等逐项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三、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的情况
2015年,我局积极做好微博等平台工作,主动回应职责范围内社会关切问题的答复,并做好各类宣传。全年发布微博条727条,办理各类微博私信问题6件。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条例》妥善处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确保来人、来电、来信、网络等途径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办理工作准确无误。2015年,我局收到3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为网络申请,其中2件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1件申请信息不存在,均按时办结。没有出现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还未涉及收费及减免事项。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起的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度我局未发生因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2016年我局要利用多种媒体和宣传渠道发布公开信息,提高信息的知晓率,更好地服务于社会。
2、工作机制还不够完善,主动公开的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加强,还存在信息发布量少等问题。要鼓励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信息发布的监督,建立长效的监督管理机制。
3、政府信息形成或更新较慢,按要求发布或更新信息方面做得还不够,有待于进一步提升。
八、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东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6年3月4日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5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东阳市场监管局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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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8 |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8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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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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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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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09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727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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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84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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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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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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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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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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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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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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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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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6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5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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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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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当面申请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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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传真申请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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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网络申请数 | 件 | 3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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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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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时办结数 | 件 | 3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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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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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2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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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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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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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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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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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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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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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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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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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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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1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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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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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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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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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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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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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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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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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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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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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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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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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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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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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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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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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兼职人员数 | 人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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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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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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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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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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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负责人:韦力朝 审核人:蔡健飞 填报人:陈敏 | ||
联系电话:86643396 填报日期:2016年1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