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收单位:东阳市产品质量标准计量检验检测中心 地 址:东阳市艺海北路308号
序号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批准文号
备注
一
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收费
详见文件
浙价费[1989]77号 浙价费联[1992]128号 价费字[1992]496号 浙价费联[1994]17号 浙价费[1998]501号 浙价费[1999]449号 浙价费[2002]95号 浙政发[2008]66号 财税[2015]102号 浙政办发〔2015〕107号 浙价费〔2016〕177号
1、取消产品质量监督检验费中的定期检验费;2.特种设备制造过程监督检验收费按规定标准的80%征收 2、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质量检验检测费、企业锅炉能效测试费 按规定标准的70%收取 。锅炉、起重机和游乐设施安装检验费按规定标准的80%收取。
二
计量器具检定费
浙价费(2008)333号 浙政办发〔2015〕107号浙价费〔2016〕177号
1、住宿餐饮业计量器具检定费按规定标准的50%征收。 2、企业计量标准器检定收费按规定标准的50%收取。 3、生产企业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检定费按规定标准的70%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