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要求,由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综合各镇乡街道和市政府各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情况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16年1月1日起到2016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6年,我市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与国务院有关要求,认真落实《条例》、《办法》、《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6〕19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浙江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浙政办发〔2016〕52号)的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及公众关切,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不断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着力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积极强化制度机制和平台建设,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实效,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促进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
(一)突出重点, 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
根据国办发〔2016〕19号和浙政办发〔2016〕52号文件精神,结合东阳实际,制发了《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东阳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东政办发〔2016〕168号),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动态调整、行政处罚、财政资金、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公共服务、国有企业、公共监管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充分发挥浙江政务服务网东阳平台的作用,向社会公布"四张清单",包括:行政权力清单、部门责任清单、企业投资负面清单、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清单。
(二)不断加强平台和渠道建设。
一年来,积极发挥政府网站以及报刊、广播、电视、政务微博、微信等传播政府信息的作用,确保公众及时知晓和有效获取公开的政府信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围绕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不断创新工作方法,把市民问政、8890、信访接待日、市长网上在线访谈、东阳发布等公开载体作为政府倾听群众呼声、维护群众利益的重要渠道,妥善处理和解决群众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三)规范信息发布和解读工作。
根据《条例》、《暂行办法》和有关文件规定精神,各镇乡(街道)、各部门按照谁公开、谁负责信息审查,谁公开、谁负责解疑释惑的原则积极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在公开信息前,依法依规按程序对拟公开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对发布的重要政府信息,及时做好解读工作。密切跟踪舆情,针对出现质疑的情形,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做好对公众关切的回应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我市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完整、准确、及时。全市各镇乡、街道各部门单位按照《条例》要求,在东阳市门户网站共发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052条,其中,市政府部门6067条,镇、乡(街道)政府985条。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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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7052 |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52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52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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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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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7052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3167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10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4256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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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 次 | 185 |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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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5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1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12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5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315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123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113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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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148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91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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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网络申请数 | 件 | 23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34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148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144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4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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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74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71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3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5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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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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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3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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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1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1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5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9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5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4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1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1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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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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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1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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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1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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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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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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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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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67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3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69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69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 | 万元 | 5 |
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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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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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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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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