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 >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东阳市科学技术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17-03-13 14:25 来源: 市科学技术局 字号: [ ]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6年度东阳市科学技术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自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东阳市科学技术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东阳市行政中心17楼西1731室,邮编:322100,电话:86655713;电子邮箱:kjj@dongyang.gov.cn)。
    一、概述
    2016年,科技局在金华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科技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创新工作理念、思路和举措,补足补长短板,提升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在实际工作中,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公开办的有关要求,认真开展“两提高两降低”活动,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效能建设和岗位责任的重点内容,科技管理和科技服务中有关内容做到应公开尽公开,让群众和企业及时了解各项扶持政策及时享受政策,热情接待群众的咨询,主动接受各界的监督。通过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进一步提升科技服务水平,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店小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6年,按照统一、规范的格式在市政府开辟的"东阳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中,对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了分类公开。各科室按照《条例》要求,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项120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内容涵盖了法律法规、资金信息、联系电话、规划计划、科技工作、工作动态、科学技术奖评审活动的监管等各个方面。
    三、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的情况
    2016年积极参加东阳市纪委组织的“行风热线”节目,主动热情回应社会关切的问题。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6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表。2015年没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市科技局未发生公开信息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七、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信息公开意识需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是新形势下对政府工作的一项新要求,在公开同时也要注意有关资料的保密,尤其是科技工作中涉及一些企业的技术机密,所以要加强培训,强化意识,并及时与上级部门沟通,严谨规范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公开的形式需要进一步优化。加强网站建设,探索适合基层和企业查阅的公开形式,以利于进一步方便服务对象查询相关信息。
    3.宣传和引导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强。通过加大宣传力度,让更多的企业和群众了解信息公开工作,自觉接受监督,以信息公开推进机关效能建设,提升服务水平。
八、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东阳市科技局
                                 2017年1月16日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