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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17-03-14 10:50 来源: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字号: [ ] 浏览次数: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及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编制而成。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等八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止。    一、2016年信息公开情况    2016年,我局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载体,深入学习贯彻《条例》精神,加强队伍建设,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拓展信息公开形式,健全工作机制,强化监督检查,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努力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进一步做好了信息公开工作。

(一)健全领导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多次组织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各科室及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具体负责信息公开日常监督工作。

(二)不断改进方式,提高工作效率。按照市公开办要求,结合工作实际,重点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的落实。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日常管理,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具操作性,做到了规范化、制度化运作。除依托东阳市人民政府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东阳人才网等网站外,还积极通过设立微信公众号(东阳就业、东阳医保、东阳人才)公开政府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一年来,东阳市人力社保系统主动公开信息581条,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2260次。

(三)重点推进就业、社保等人民群众高度关注的信息公开。及时公开促进就业创业的规划、政策、措施,以及利于就业创业优惠政策实施范围,各项补贴申领条件、申领程序、管理和审批信息等,做好公务员、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人员招录信息和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发布工作。推进社会保障信息公开。一年来,我局共公开就业创业信息196条,公开就业创业政策文件34个,公开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招录信息72条,公开社保动态信息314条,发布社保政策23个。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6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条例》和《暂行办法》规定,落实"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精神,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信息公开完整、准确、及时。一年来,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81条,其中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8条。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2260次,其中政策解读稿件发布78篇,微信回应事件391次,其他方式回应事件1791次。

(五)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2016年,我局没收到过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六)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根据市政府统一部署,我局对于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暂免收费。

(七)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今年,我局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0件,行政诉讼0件。

(八)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从近几年的工作实践看,政府信息公开这项工作面临着社会关注度高,涉及层面广,推进难度大,公开不彻底、不全面、不及时等现实问题,与经济发展、人民群众实际需求、政府自身建设等方面还有一定差距。一是在贯彻落实《条例》、《暂行办法》过程中,存在公开不及时,回复群众关切不规范等问题;二是偶尔出现网上互动不畅通、功能不完善等问题。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契机,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深入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不断创新信息公开方法,畅通人力社保系统和群众沟通渠道,使群众和企业少跑腿甚至不跑腿。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政府公信力,为全面建设"强市名城"现代化东阳做出积极贡献。

gongkai.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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