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编制而成。全文由基本概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八部分组成。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概况
2016年,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学习贯彻《条例》精神,严格按照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完善工作机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办公室专人负责,各科室积极配合,全年共公开及刊发各类信息报道30余篇,努力做到需公开尽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积极提高广大市民对林业工作的了解度、认知度和参与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年在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发布25篇,内容主要涉及工作动态、人事任免、法律法规等,同时在各类媒体刊发15余篇。
三、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的情况
2016年通过市民问政、行风热线、8890等平台,积极回应社会各界关切的问题并及时通过这些平台发布,累计回复回应公众35多次。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未收到公开政府信息的相关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未发生公开信息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虽然我局在信息公开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栏目建设不够完善;二是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的领域有待于进一步拓展;三是信息的编写力量不足,水平有待提高。在今后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提高公开意识,丰富公开内容。
八、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