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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17-03-30 09:14 来源: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字号: [ ] 浏览次数: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编制而成。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四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止。  

一、概 述

2016年,东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组织领导,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拓展公开形式,健全工作机制,强化监督检查,提高工作透明度,努力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机构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同时落实专门人员进行落实。

(二)加强制度、平台建设和监督保障工作。在行政服务中心设立了依申请公开受理点,已正常运行,以便于公民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在政府信息公开前,都要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无一例政府信息公开失密、泄密事件发生。

(三)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在东阳政府网部门政务公开专栏进行公开,网站公开成为政务公开的主平台。二是利用市电视台、东阳报社等媒体向社会公开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完整、准确、及时。按照《条例》要求,共发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没有接到公开政府信息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必要性认识不到位;二是工作进展不平衡;三是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深化;四是保障措施有待进一步完善;五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职人员少,队伍建设有待加强。

(二)改进措施。一是加强政策宣传。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思想认识。二是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及时发现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三是进一步加强调研交流。进一步加强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得较好的其他单位的沟通交流,学习他们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四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积极探索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和评议,形成长效机制,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和规范进行。五是进一步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人员培训,为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顺利推进提供人才保障。

东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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