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 >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东阳市气象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17-03-30 17:21 来源: 市气象局 字号: [ ]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特向社会公布2016年度东阳市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及申诉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这七个方面内容。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东阳市气象局联系(地址:东阳市汉宁西路151号,邮编:322100,电话:0579-86090993)
  一、概述
  2016年我局按照市政府办公室的统一部署,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紧紧围绕党和政府中心工作及公众关切,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强化制度机制和平台建设,不断增强信息公开实效,对本局所产生的信息,均按要求进行保密审查,确定信息属性,对主动公开信息及时更新。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主要内容
  2016年,我局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在市政府开辟的“东阳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中,对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了分类公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项58条,其中包括公开年报1条、其他信息55条、气象局重点事项1条、领导班子1条。与此同时,安排人员对网页进行维护管理,收集、整理本单位的各类政府信息,及时上网公开。
  (二)公开形式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局主要通过以下形式发布政府信息:
  1、在东阳市气象局门户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公布。

2、通过新闻发布会以及报纸、电视、广播等媒体发布部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其中气象灾害预警信息还通过布设在城乡重点地段的气象信息电子显示屏、微信公众号、网站等途径发布。
  3、通过政务公开专栏,将各项业务办理程序、办结期限、服务标准等逐项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4、利用世界气象日、防灾减灾日、科技周等专题活动,向社会发放报纸、刊物、宣传册、宣传卡片等,提供气象信息服务。

三、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的情况

2016年我局通过市民问政、行风热线、8890、东阳天气等平台,对社会关切的问题积极予以答复并及时通过这些平台公布。全年在市民问政、东阳天气平台上发布信息37条,召开新闻发布会2次,参加行风热线2次。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已在东阳市政府网上公布了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和程序,2016年收到公民、法人要求公开相关信息的申请共22件,并全部按时办结。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未向相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任何费用,无减免情况。
  六、咨询处理和复议、诉讼及申诉情况
  2016年未出现信息举报、投诉情况,没有发生行政复议、诉讼及申诉情况。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
  1、公开内容不够全面,公开意识及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
  2、目前信息公开工作面向社会的宣传力度不够。
  3、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版式创新上还需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措施
  1、进一步完善信息发布机制,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保证公开信息的及时、准确和全面。
  2、要利用多种媒体和宣传渠道发布公开信息,提高信息的知晓率,更好地服务于社会。
  3、充实公开内容。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加强对公众关注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充分征求公众意见,推动科学、民主决策。

八、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东阳市气象局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