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店镇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18-02-08 09:35 来源: 横店镇 字号: [ ] 浏览次数: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及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编制而成。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等八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止。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概况

2017年,我镇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及公众期盼,坚持把公开透明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制度,以保障人民群众知情、参与和监督为目标,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和《暂行办法》,统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强化制度机制建设,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进一步提高了政府公信力,推动了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

(一)强化组织领导,确保有序工作。我镇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机构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成立了镇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镇纪委书记任组长,组织委员任副组长,负责公开信息平台的建设、公开项目信息的提供,公开信息形式的选择等工作。党政办公室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进行。

(二)严格保密审查,确保信息安全。按照上级相关文件要求,我镇建立公开了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并严格执行。在政府信息公开前,都要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对保密性把握不准的信息,由同级保密部门进行审核。

(三)健全信息公开平台,加强日常管理。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为常态性工作,我镇对镇机关计算机信息网络实行统一领导,镇主要领导进行信息的审核,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归口管理以及信息的制作和发布工作,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公开向外发布,并指定专人负责工作,保证公开信息完整、准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我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完整、准确、及时。按照《条例》要求,我镇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包括8个方面内容,即机构信息、镇文件、财政信息、工作信息、人事管理、规划总结、公开年报。截至目前,政府网站及微信共发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88条,其中,机构信息类1条;镇文件类信息12条;财政信息类2条;工作信息类262条;人事管理类信息1条;规划总结类信息11条;公开年报类信息1条;微信信息98条。 

三、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的情况

2017年我镇通过横店发布、四个平台、8890等,对社会关切的问题积极予以答复并及时通过这些平台发布。在8890平台上回复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56次。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我镇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235件,全部为当面申请公开,并且镇政府已告知申请人获取相关政府信息的方法和途径。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根据上级统一部署,我镇对于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暂免收费。

六、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7年,我镇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发生。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目前,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信息更新不及时。我镇明确了工作机构,指定了工作人员,但工作人员身兼数职,在其它工作较忙的时候,常常不能顾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导致政府信息公开、更新不及时。今后,我们将逐步完善工作机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时效性,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首先,我们将加强主动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其次,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依法规范申请公开办理工作,严格按照《条例》和《暂行办法》规定,依法处理申请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登记、受理、审查、补正、处理、答复以及保存备查等各个环节的流程,依法依规满足人民群众的信息公开需求。对涉及多部门的申请事项,加强会商协调,依法依规妥善办理。注意总结依申请公开工作经验和做法,不断完善我镇的信息公开制度。

八、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388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0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290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0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98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0

二、回应解读情况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56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0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0

  (一)收到申请数

0

     1.当面申请数

 

     2.传真申请数

 

     3.网络申请数

 

     4.信函申请数

 

  (二)申请办结数

0

     1.按时办结数

 

     2.延期办结数

 

  (三)申请答复数

0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2.同意公开答复数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涉及商业秘密

 

         涉及个人隐私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二)被依法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二)被依法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六、举报投诉数量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1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4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0

     2.兼职人员数

4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5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2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2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