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东阳市环保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环境保护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和各项环境管理制度以及环境保护标准、技术规范。
2、编制全市环境保护规划、生态保护规划和重点区域、重点流域污染防治规划、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规划以及环境功能区划,并组织实施。
3、制订并组织实施大气、水体、土壤、噪声、固体废物、有毒有害化学品等环境保护规范性文件和政策。
4、负责全市水体、大气、土壤等环境要素的保护和农业及农村污染防治工作;监督管理全市废气、废水、废渣、粉尘、恶臭气体、噪声、固体废物、有毒化学品、电磁辐射和机动车排气的污染防治工作。
5、负责放射源的生产、进出口、销售、使用、运输、贮存和废弃处置安全的统一监管;负责核事故预防和应急的有关工作。
6、负责对排污单位进行监督检查,调查处理环境污染事故,处理环境污染纠纷;负责环境监察和环境保护行政稽查,组织开展全市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7、编制环境保护任期目标责任制,组织和协调有关单位开展环境保护责任考核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指导、督促、检查和考核各区环境保护责任考核和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
8、依法对新建、扩建、改建及技术改造项目实施环境管理。负责全市重点建设工程项目的环境影响审批、报批和污染防治设施竣工验收、建设项目污染处理设施运转情况监督、排污申报登记、排污许可证发放等工作。
9、负责全市自然生态保护和饮用水源保护工作。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资源开发活动和生态破坏的恢复工作;组织协调江河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各区、村镇的环境管理工作和生态示范区的建设工作。
10、负责环保行政复议案件的调查处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和行政应诉以及行政处罚听证工作;办理市人大、政协有关环保方面的议案、建议和提案,接待和处理有关环境污染的信访及群众投诉。
11、指导、检查排污费的征收、管理和使用;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市级环境污染防治资金。
12、负责管理环境监测、环境统计工作;组织编制环境质量报告书;发布环境质量状况公报。
13、组织指导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推动公众和社会参与环境保护;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产业结构调整、推行清洁生产和推广清洁能源使用工作。
14、制定环境科技政策和发展规划,管理环保市场,扶持环保产业发展;组织开展环保科研和环境科学成果鉴定、评奖、交流和推广工作;管理全市环境管理体系和环境标志认证;指导环境科学学会工作。
15、负责管理直属单位,指导、协调各区环保部门工作和各行业环境保护工作;协助各区党委管理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领导干部。
16、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环保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环境监察大队(参公)、环境保护监测站和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
二、环保局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环保局2018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环保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专户资金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环保局2018年收支总预算2954.86万元。
(二)关于环保局2018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环保局2018年收入预算2954.8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2954.86 万元,占 100 %;政府性基金收入 0 万元;专户资金 0万元;上年结转 0 万元。
(三)关于环保局2018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环保局2018年支出预算 2954.86 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614.30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4.3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6.21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 1418.43万元,日常公用支出289.13 万元,项目支出1247.30 万元。
(四)关于环保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环保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 2954.86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2954.86 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 0 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614.30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4.3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6.21万元。
(五)关于环保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环保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954.86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减少213.57 万元,主要是项目专项减少。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614.30万元,占 88.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14.35万元,占7.2%;住房保障支出(类)126.21万元,占4.3%。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208(类)05(款)05(项) 151.9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208(类)05(款)06(项) 62.3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3)211(类)01(款)01(项) 615.90万元,主要用于局本级及环境监察大队、编外人员工资福利、车改补贴等费用支出。
(4)211(类)01(款)02(项) 39.30万元,主要用于办公楼物业管理、会议费及办公设备购置费等。
(5) 211(类)01(款)04(项) 80万元,主要用于环境保护宣传。
(6) 211(类)01(款)99(项) 408.40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包括环保局办案费、两个分局日常工作经费及项目专项支出。
(7) 211(类)02(款)99(项) 895.70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环境监测和监察支出,包括环境监察大队、环保监测站和环保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及编外人员工资福利、车辆运行、项目等支出。
(8)211(类)03(款)99(项) 175万元,主要用于环境监察大队移动执法维护,环保监测站水气自动站运维经费支出及仪器设备购置支出。
(9) 211(类)99(款)01(项) 400万元,主要用于
企业环保改造补助经费支出。
(10)221(类)02(款)01(项) 126.21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关于环保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环保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707.56 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418.43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公用经费 289.13万元,主要包括: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环保局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环保局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环保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外事办及上级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18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 0 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18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 25.80 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98 %。增加主要原因是2017年度环保系统公务接待次数减少以致年末执行数远小于预算数。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 21.5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下降10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车数量减少。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环保局本级1家行政单位以及环境监察大队1家参公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 149.71万元。
2.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环保局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33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 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环保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 5 辆,其中,省部级领导用车0 辆、应急机要通信用车 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 辆、行政执法专用车1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1 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 辆、其他用车3 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1台(套)。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0 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 台(套)(或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环保局专项公用类和发展建设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 1247.30 万元。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