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18-03-19 17:49 来源: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字号: [ ] 浏览次数:

  一、东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结合本市实际,拟订我市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2、根据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和规划,拟订城乡建设事业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指导实施。

  3、统筹全市保障性住房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住房保障相关管理办法并指导实施;组织编制全市住房保障发展规划与年度需求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城镇居民的住房保障工作;负责各类保障性住房的需求确定、审核、分配、出租等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住房制度改革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住房保障资金安排的有关工作。

  4、负责房地产业的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监督执行房地产行业相关管理办法;编制全市房地产综合开发的近、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开展房地产市场的监测、分析、提出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负责房地产开发和交易的监督管理,指导规范房地产交易行为;负责行业相关企业的资质和从业人员资格管理、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房屋租赁、住宅装修、白蚁防治管理工作;负责物业服务、房地产经纪、房地产评估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物业保修金、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工作;负责公有住房售后维修基金的管理工作。

  5、负责监督市政园林类工程管理工作;负责市政园林类工程施工许可工作;负责市政园林类工程竣工专项验收工作;拟订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行业技术性、规范性文件并指导、监督、实施;行使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行业中涉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参与房屋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建设和防灾抗灾指导;负责城市市政园林类工程建设统计工作;负责市政园林类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工作。

  6、拟订市政园林类工程建设的发展规划;拟订市政、园林绿化、路灯、排水等城市基础设施行业等行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编制市政、园林绿化、路灯、排水等城市基础设施行业的专项规划并指导监督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作;负责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竣工验收许可等管理工作。

  7、负责市政园林类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拟订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竣工验收备案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市政园林类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指导市政园林类工程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8、负责城区(吴宁、白云、江北、城投集团)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前期准备工作,指导其他镇乡街道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前期准备工作。

  9、负责城市管理工作;按照城市总体规划要求,负责统筹规划并指导监督实施城市市政园林类基础设施建设工作;负责全市燃气行业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市政、园林绿化、路灯等行业管理工作。

  10、指导和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和小城镇建设;指导全市镇乡、街道及市政基础设施、园林绿化建设及住房建设;负责全市村镇建设统计工作;负责全市村镇建设补助资金的安排分配;指导全市排水处理设施工程项目建设工作;负责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和维护工作。

  11、参与村庄整治、新农村建设、农房防灾减灾和农村困难家庭住房救助;负责全市古村落保护工作;负责省美丽宜居示范村建设工作;负责全市房屋使用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危旧房屋整治工作。

  12、负责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工作。

  13、指导住房公积金管理,保证公积金的有效使用和安全。

  14、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东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含局属市城市建设档案室)预算、局属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运行维护办公室、市市政公用管理局、市城乡建设管理处、市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办公室、市房地产管理处、市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和市污水处理公司预算。

  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专户资金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上年结转;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收支总预算14799.03万元。

  (二)关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收入预算14799.0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323.03万元,占76.5%;政府性基金收入3476万元,占23.5%;专户资金0万元,占0%;上年结转0万元,占0%。

  (三)关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支出预算14799.03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0.03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70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2258.8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00.18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2401.28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317.14万元,项目支出11080.61万元。

  (四)关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4799.03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323.03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3476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0.03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70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2258.8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00.18万元。

  (五)关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1323.03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增加3288.38万元,主要是节能环保支出和城乡社区支出有所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0.03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70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8782.8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00.18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05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42.8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05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97.1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3)211节能环保支出(类)03污染防治(款)02水体(项)200万元,主要用于第二污水处理厂在污水处理方面的支出。

  (4)211节能环保支出(类)11污染减排(款)99其他污染减排支出(项)150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生活污水运行维护公司污染减排方面的支出。

  (5)212城乡社区支出(类)01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01行政运行(项)298.0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6)212城乡社区支出(类)01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99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4677.81万元,主要用于建设局所属各单位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7)212城乡社区支出(类)03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99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2620万元,主要为局属市政公用管理局用于城区市政道路维护、路灯电费及城区雨污水管网维护方面的支出,局属房地产管理处用于白蚁防治专项经费及商品房合同印刷费的支出。

  (8)212城乡社区支出(类)05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01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1007万元,主要用于第二污水处理厂运行维护经费支出。

  (9)212城乡社区支出(类)99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99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180万元,主要用于局本级施工图设计审查费的支出,局属市政公用管理局市政、园林绿化设备购置方面的支出。

  (10)221住房保障支出(类)01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06公共租赁住房(项)82万元,主要为局属房地产管理处用于租赁、维护和管理公共租赁住房(一至三期)的支出。

  (11)221住房保障支出(类)02住房改革支出(款)01住房公积金(项)218.1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2)221住房保障支出(类)03城乡社区住宅(款)01公有住房建设和维修改造支出(项)30万元,主要为局属房地产管理处用于公有住房维修改造的支出。

  (14)221住房保障支出(类)03城乡社区住宅(款)99其他城乡社区住宅支出(项)170万元,主要为局属房地产管理处用于白蚁防治及商品房合同印刷等方面的支出。

  (六)关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718.4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401.2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奖励金;

  公用经费1317.1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3476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减少535.78万元,主要是城乡社区支出有所减少。

  2.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城乡社区支出(类)3476万元,占100%。

  3.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212城乡社区支出(类)13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01城市公共设施(项)事务110万元,主要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用于局属市政公用管理局城市桥梁维护和管理方面的支出。

  (2)212城乡社区支出(类)13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02城市环境卫生(项)事务275万元,主要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用于局属市政公用管理局园林绿化方面的支出。

  (3)212城乡社区支出(类)13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99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项)事务91万元,主要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用于其他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4)212城乡社区支出(类)14污水处理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01污水处理设施和运营(项)事务3000万元,主要为污水处理费安排用于污水处理公司运行维护方面的支出。

  (八)关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外事办及上级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18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与上年执行数增长(或下降)0%。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等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增加(或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安排因公出国(境)事宜。

  2.公务接待费:2018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55.2%。主要用于接待来我部门工作交流、学习考察、检查指导、考核验收等人员发生的公务接待费用等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预计因工作安排本年度来我部门工作交流、学习考察、检查指导及考核验收的公务活动减少。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164.5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下降22%。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与上年度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64.50万元,主要用于局属各事业单位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1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8.55万元。

  2.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各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3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5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各行政事业单位共有车辆78辆,其中,省部级领导用车0辆、应急机要通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71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7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专项公用类和发展建设类项目36.4%已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980万元。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018年建设局部门预算公开表格.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