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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 2018-03-21 17:20 来源: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字号: [ ] 浏览次数:

本报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要求编制而成。全文包括基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年到止。

一、基本概述

2017年,东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浙江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的要求,认真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主体职责,坚持严谨细致的态度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形成制度化、长效化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在日常管理中,坚持以公开抓落实,以公开促工作,以公开塑形象,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完整、准确、及时。以“最多跑一次”、“四个平台”为重点,认真执行审批结果和处罚信息公开,在政务服务网公开行政处罚结果信息1740项,信息公开完整、及时。在网站信息发布349篇,公众号发布127篇,媒体刊发716篇。

三、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的情况

2017年通过行风热线、12345等平台,积极回应社会各界关切,截止,累计回复回应公众1408次,其中规划类450件,环境类186件,市容类572件,纪检类7件,其他193件。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未收到一起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未发生公开信息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六、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7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当前局信息公开工作与形势的要求、群众的期盼还存在一些差距,主要体现在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上还不足,多渠道公开还不够。下步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工作,将信息公开工作推向深入。一是提升公开水平。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教育,提高信息公开的主动性,拓展信息公开的内容,努力提高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方便广大市民获取信息。二是提高公开效率。提高信息公开的实用性,及时展现工作动态,普及最新政策法规,让市民第一时间获取最新信息。三是拓宽公开渠道。充分发挥微信、微博等新媒体矩阵作用,以市民喜闻乐见的方式实时发布政府信息。

八、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我局未发出政府信息处理费收费通知书,不存在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东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附件1

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东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349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0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208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14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127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0

二、回应解读情况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3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7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一)收到申请数

0

     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0

     4.信函申请数

0

  (二)申请办结数

0

     1.按时办结数

0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0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0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1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2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0

     2.兼职人员数

2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0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2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2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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