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的通知》要求编制。全文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做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止。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7年,我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完整、准确、及时。按照《条例》要求,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包括8个方面内容,即机构信息、法规文件、规划总结、工作信息、公共信息、财政信息、人事管理、应急管理。2017年,全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93条,其中,工作信息146条,镇文件信息17条,财政信息12条,政务服务网权力事项公布事项14项,其余信息17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镇政府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0件,没有出现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根据上级统一部署,我镇对于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暂免收费。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7年,我镇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发生。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做法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确保有序工作。我镇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机构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进行。
二是健全信息公开平台,加强日常管理。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为常态性工作,我镇对镇机关计算机信息网络实行统一领导,镇主要领导进行信息的审核,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归口管理以及信息的制作和发布工作,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公开向外发布,并指定专人负责工作,保证公开信息完整、准确。
三是严格保密审查,确保信息安全。按照上级相关文件要求,我镇建立公开了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并严格执行。在政府信息公开前,都要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对保密性把握不准的信息,由同级保密部门进行审核。截至目前,全镇无一例政府信息公开失密、泄密事件发生。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部分镇、村干部对实行政务公开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对政务信息公开理解还存在偏差。部分公开内容不规范,不具体,重点不突出,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等应该公开的未能做到全部公开,使群众难以了解全貌;许多应事前公开的内容变成了事后公开;有的公开内容长期不更新或缺乏动态内容,失去了公开的意义;存在对公开的内容避实就虚现象,只注重对办事依据、程序的公布,却对办事结果不公开或少公开,群众无法实施监督。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认真研究,切实解决,不断把政务公开工作推向深入。下一步们将进一步强化信息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增强政务公开意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二是加强人员培训,提高工作效率。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进行专职培训,使其掌握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办事流程,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时效性。三是强化监督管理,有序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建立行之有效的监督管理制度,定岗定责,确保政务信息的及时公开和上报。四是完善政务服务网内容,对全镇便民服务办理事项实际情况进行指南编写与整理,下一步将根据上级要求,再做好指南电子版调整和系统推送公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