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东阳市“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实施方案》,高水平推进“五水共治”,巩固提升我镇治水成果,决定按照“全方位、可核查、不反复”的原则,在全镇范围全面开展“污水零直排区”创建工作,加快补齐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短板,全面稳定提升水环境质量,为建设美丽横店、创造美好生活提供坚实的环境支撑,制定了《横店镇“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收到公众反馈意见后,党政办会及时转交相关部门处理。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东阳市横店镇华夏大道563号横店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公室,邮编322118。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463005794@qq.com。
意见反馈的期限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联系电话:0579-86587222
附件:横店镇“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横店镇人民政府党政办
2018年8月31日
横店镇“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认真贯彻落实《东阳市“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实施方案》,高水平推进“五水共治”,巩固提升我镇治水成果,决定按照“全方位、可核查、不反复”的原则,在全镇范围全面开展“污水零直排区”创建工作,加快补齐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短板,全面稳定提升水环境质量,为建设美丽横店、创造美好生活提供坚实的环境支撑,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坚持“统筹规划、试点先行、分类实施、整体推进”的原则,利用3年左右时间,通过提升污水处理能力,推进截污纳管和雨污分流改造,建立完善长效运维机制,基本实现全镇所有行政区域的污水“应分尽分、应截尽截、应处尽处”,全域覆盖污水处理、全域实现雨污分流、全域消除污水直排,推动全域各类水体水质全面稳定提升。到 2020 年,力争全镇基本达到“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标准。
(二)具体目标
2018年,确保完成横店电子产业园区1个省级园区建成工业园区“污水零直排区”;完成毛里塘、巨樟、东一等22个村(小区)生活小区、其它污染源“污水零直排区”创建任务。
2019年,完成横店、花厅等13个村(小区)生活小区、其它污染源“污水零直排区”创建任务。
2020年,完成岩前、双月塘等8个村(小区)“污水零直排区”创建任务;全域建成“污水零直排区”,全镇完成“污水零直排区”创建任务。
(三)实施重点
主要是十大类区块:老旧小区,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城郊村),镇建成区,工业园区(产业集聚区),重点排污企业,服务业“六小行业”经营户,各类沿街店铺集聚区,学校、医院、集贸镇场等人员密集场所,机关企事业单位。
二、主要任务
重点抓好“查”、“建”、“改”、“管”等四个环节:
(一)按照“准”的要求,开展全面系统深度排查
以村(小区)为单位,按照“点、线、面、网”全覆盖,基本信息准确完整的要求,全面系统地对建成区内所有排污单位、区块情况进行地毯式排查,特别要突出城中村、城郊结合部、老城区、城镇建成区、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等重点区块,做到无遗漏、无盲点,通过排查形成“四张清单”:问题清单、任务清单、项目清单、责任清单。
1.全面查清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配套情况。搞准所在区域当前和今后3-5年供水量、用水量、污水产生量,搞准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覆盖、运行情况,搞准当前和今后3-5年污水处理能力需求与缺口。
2.全面查清污水处理设施(厂)运行维护情况。重点查明污水处理设施(厂)是否存在超负荷、超排放标准运行的情况,污水处理厂尾水是否存在再生利用的可行性等问题。
3.全面查清污水管网建设配套情况。全面查清污水收集管网建设运行情况,全面测绘并厘清现有管网系统布局走向、管网底账。查明重点区块、重点单位管网是否覆盖,管网是否存在淤积、错位、破损、溢漏等结构性和功能性缺陷。
4.全面查清各类污染源排水纳管情况。全面查清工业园区(工业企业)类、生活小区类和其它类等三大类建设单元的截污纳管情况,重点查明污水排放去向,是否存在漏接、错接,雨污有无混接等问题。
5.全面查清农村污水终端运行维护情况。重点查明各农村污水终端接户率、出水率、达标率、晴雨天出水比是否符合要求。
6.全面查清排污(水)口整治情况,重点查明排污(水)口是否按规范设置、是否存在异常排污等情况。
7.全面查清水产养殖尾水排放情况。重点查明规模以上养殖主体的池塘、设施大棚、工厂化养殖等尾水是否存在直排现象,是否建立养殖尾水处理设施及设施建成后的运行维护等情况。
(二)按照“配”的定位,建设污水收集处理设施
实施城乡污水处理全覆盖三年行动,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建设,到2020年实现污水处理、管网配套城乡全覆盖,加快形成收集、处理和排放相互配套的城乡污水处理系统。着力解决部分地区污水处理设施未匹配、部分设施超负荷运行等突出问题,确保每个区块污水都有管收集、有厂处理。
8.配套提升改造横店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厂根据技术经济和出水综合利用等情况,采用集中或分散方式建设,出水全部执行“金华标准”。
9.配套建设一批污水收集管网。加快污水收集管网特别是支线管网建设,优先解决已建城镇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不足的问题,重点区块雨污分流改造与污水收集管网延伸工程做到同步配套。对在建或拟建的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要同步规划建设配套管网。新建小区必须实行雨污分流、管网配套。积极推进横店污水处理厂尾水再生利用项目建设,完善再生水利用设施。
10.配套建设一批污水治理设施。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类、生活小区类和其它类等三大类基本建设单元内所有排污单位、区块均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一点一策”治理方案,配套必要的污染治理设施,确定项目表、时间表和责任表。
(三)按照“实”的标准,整改雨污分流纳管问题
参照住建部《城镇黑臭水体整治—排水口、管道及检查井治理技术指南(试行)》,按照项目化推进、清单化管理的要求,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有效整改。
11.抓实城镇雨污分流改造。做到“能分则分、难分必截”。 现有截流式合流制排水系统有条件的必须进行改造;阳台污水合流制的小区进行分流改造;新建小区必须严格实行雨污分流,阳台污水设置独立的排水系统。对2年内拆迁改造和确因条件限制难以实施改造的区块、排水户,应根据具体情况,因地制宜建设临时截污设施,防止污水直排。
12.抓实园区雨污分流改造。开展企业内部和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的雨污分流改造,做到厂区可能受污染的初期雨水、工业废水、生活餐饮污水的清污分流和分质分流。全面排查化工、电镀、印染、等重点行业企业纳管情况,深入推进废水输送明管化改造。2018年实现未纳管重污染企业纳管改造数量不低于企业总数的三分之一。
13.抓实“散乱污”企业雨污分流改造。按照“培育一批示范企业、集聚一批小散企业、消减一批危重企业”的总体思路,深入开展散乱污企业和小作坊、小餐饮等其它类建设单元的截污纳管、雨污分流改造。
14.抓实老旧管网修复改造。全面开展已建城镇排水设施的检查、维修和养护工作,打通断头管、修复破损管、纠正错接管、改造混接管、疏通淤积管。对部分污水直排、雨污合流及管网破损、断裂、淤塞、错接的重点区域,要结合道路及区块改造,大力实施截污纳管和雨污分流改造。
(四)按照“用”的目标,健全长效运营管理机制
加强对已建排水设施的日常养护,建立完善已建管网移交和档案管理制度,严格实施管网巡查、检测、清淤和维修等机制,切实落实日常养护、管理责任。建设管理各个环节都要有据可依,有迹可查,确保常治常管不反复。
15.对工程建设进行规范。制定十大类功能区块截污纳管、排水设施建设与改造工程建设验收标准。优化基本建设程序,落实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监理、施工许可、竣工测量以及档案验收移交等制度。
16.对日常养护进行规范。抓好已建管网移交和档案管理工作,加强管网运行管理和日常维养,建立管网保护备案机制和排水设施保护机制。严格落实日常养护、管理责任。
17.对排水行为进行规范。全面实施《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依法核发排水许可证,切实加强对排水户污水排放的监管。各类排水单位应当在符合相关要求,申领排水许可证后,在行政执法部门指导下,将污水接入镇政污水管网。对于应当申领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的排水户,未取得许可证、不按照许可证要求排放污水的,或未在职能部门指导认可下私接乱排的,严格依法追究法律责任。餐饮等各类排放污水的服务经营单位,必须配备隔油、格栅、沉淀设施,规范纳管以后方可领证经营,对随意倾倒、排放污水的,从严从快进行查处。
18.对管理体制进行规范。进一步厘清城镇排水、污水设施建设、运维职责。建立统一、专业的排水管理机构,实行排水和污水设施“一张图、一张网、一个主体管到底”,为实现泵站运行、设施养护、档案收集等精细化、专业化管理创造条件。
三、实施步骤
(一)统筹部署阶段(2018年7月一8月)
制定全镇“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实施方案,出台一系列配套技术指南、政策文件,成立组织机构,统筹部署相关工作任务,细化工作职责、明确工作重点、落实工作责任。各村(小区)、站所部门按照镇政府统一部署,结合各地实际情况,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职责,统筹开展工作。
(二)排查启动阶段(2018年8月一2018年9月)
按村(小区)的行政区划,全方位开展排查,全面厘清市政管网、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能力和各类污染源底账,形成问题清单、任务清单、项目清单、责任清单,完成各级各类“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方案或整治方案的编制和备案。根据实施方案和项目清单,以十大类区块为重点,边排查边整改,全面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截污纳管、污水管网建设及改造工程,完成各项既定的年度目标任务。
(三)全面推进阶段(2018年9月一2020年11月)
各村(小区)、站所部门按制定的工作目标和工作计划,积极开展辖区建设“污水零直排区”工作,并根据工作推进情况,向镇“五水共治”办提出创建验收申请,由镇分批次组织初验,初验合格后再向东阳市、金华市治水办提出创建验收申请,最后由东阳市、金华市治水办组织复验。
四、职责分工
创建“污水零直排区”实行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责任体系,村(小区)、部门站所是所辖区域“污水零直排区”建设的责任主体,负责制定建设方案并组织实施,明确各部门职能分工,建立分工明确、行之有效的推进机制。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实施辖区内的“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工作。镇有关部门按各自职责负责做好创建“污水零直排区”工作的督促协调指导,做好有关技术要求和标准的解释和说明,积极协助配合村(小区)开展“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工作。
“五水共治”办负责“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工作的指导、协调、督查、考核等工作,组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工作技术组,加强建设工作的技术保障。
规划建设办负责指导督促生活小区类建设单元的建设工作;结合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指导督促村(小区)开展城镇雨污分流和精细化截污纳管的提升改造。负责为建设行动提供测绘地理信息技术保障,对排水管网信息化建设提供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支撑。负责施工许可证的发放管理,做好相关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环保分局负责指导督促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类建设单元和洗衣行业开展“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工作;负责工业企业污水进入排水管网前预处理达标的日常监督工作,加强对环评审批和排污许可证的批后监管,强化对污水预处理设施和工业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工业企业违法违规排污行为。
行政执法分局负责指导督促其他类建设单元的建设工作;负责建设工地违章排水、其他排水户违法违规排水等行为的查处工作。牵头城镇生活污水配套管网的养护、排水管网信息化管理系统的建设和维护、排水许可证的核发和管理。负责指导和督促星级酒店和景区等场所开展“污水零直排区”建设的前期排查和创建工作,并配合开展验收。
农办负责指导和协调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的建设和验收移交工作,充分发挥相关设施在城郊结合部等区域“污水零直排区”建设中的衔接和补充作用。
经济发展办负责指导审核“污水零直排区”建设中建设项目的审批立项;指导和督促各类园区(开发区)、重大产业基地开展“污水零直排区”的前期排查,并配合开展验收;支持地方政府通过PPP模式引入社会资本参与“污水零直排区”项目建设。负责指导和督促工业、信息产业园区和中小企业(乡镇企业)开展“污水零直排区”的前期排查,并配合开展验收。
教育分局负责指导和督促各类学校、培训机构等开展“污水零直排区”建设的前期排查,并配合开展验收。
运管中队负责指导和督促客运场站、洗车(修车)行业等业主单位开展“污水零直排区”建设的前期排查和创建工作,并配合开展验收;指导和督促附近已建有污水管网的业主单位经营场所依法向排水主管部门申请纳管。
水利办负责规范入河排污口的标识设置,河道管理范围内违法建筑的拆除,加强新、改、扩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的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核,依法查处建设单位设置的、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入河排污口。负责指导和督促水产养殖尾水生态化治理(改造)试点建设。
财政办负责统筹镇本级、各村(小区)、行政执法分局等单位关于“污水零直排区”建设的资金保障工作,切实保障“污水零直排区”相关重点工程建设经费;做好“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资金监管工作,确保发挥财政资金的最大效益。
国土分局负责保障“污水零直排区”建设用地;配合“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提供地下水监测相关信息。
民政办、卫生监督所负责指导和督促医疗卫生机构,宾馆住宿、美容美发、洗浴(浴室、足浴)等行业开展“污水零直排区”建设的前期排查和创建工作,并配合开展验收。
市场监管分局负责指导和督促各类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和餐饮行业等开展“污水零直排区”建设的前期排查和创建工作,并配合开展验收。
市水投集团牵头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的规划设计和建设养护;指导督促开展城镇污水处理厂尾水再生利用,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的运维管理。
村(小区)、部门站所是所辖区域“污水零直排区”建设的责任主体,负责制定建设方案并组织实施,开展相关设施管网建设的设计审查、质量监督和项目验收等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创建“污水零直排区”是“五水共治”的重要工作,是改善水环境质量的关键之举。镇“五水共治”办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镇创建“污水零直排区”工作的推进落实。各村(小区)、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要求,细化工作分工,落实工作责任。要严格落实“河长制”,细化河长职责,充分发挥各级河长在推进“污水零直排区”创建及长效管理方面的领衔担当作用。
(二)精心谋划实施。要编制建设具体实施方案,厘出问题短板,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项目清单和责任清单,实行挂图作战。要深入细致作调查,精准聚焦找短板,条块结合列出问题清单、任务清单、项目清单、责任清单,逐项制定整改计划,排出整改项目表、时间表和责任表。项目表要清单化,时间表要具体到月,责任表要明确责任单位和负责人。要精准发力补短板,制定切实可行的对策措施,确保补短无遗漏,举措有实效。坚持规划引领,在污水管网和处理设施建设布局上要区域统筹协调。坚持部门协同,特别是在散乱污和低小散行业整治工作中要多措并举,形成合力。坚持打好组合拳,建设工作与“三改一拆”、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等要多管齐下、统筹推进。
(三)严格建设标准。对“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工作要务求实效、不走过场,要通过创建工作真正破解现有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对治水工作的瓶颈制约问题。根据东阳市创建“污水零直排区”技术指南,开展底数排查、设施建设、问题整改、长效管理各环节,确保整个创建工作的进度和质量。严格验收流程,根据东阳市制定的乡镇街道“污水零直排区”创建验收办法,十大类功能区块、村(小区)全部达到污水零直排创建标准后,方具备“污水零直排区”申报资格。实施动态管理,对已创建为“污水零直排区”的村(小区),在不定期抽查的基础上每年组织一次复查,对抽查发现的问题进行限期整攻,复查不合格的,撤销“污水零直排区”称号。
(四)强化考核监督。镇“五水共治”办要加强对各村(小区)、各部门“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工作的考核,对建设工作组织、进度、质量、成效等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督查。建立健全督查考核机制,把“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工作纳入“五水共治”重点考核内容,考核结果与年度考核评先挂钩。镇规划建设办、行政执法分局要加强技术监管,大力推广使用排水管道电视检测等探测技术,结合海绵城镇建设工作,切实加强对设计、施工、监理、长效运维等单位的监督监管。镇规划建设办要加强工程质量监管,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意识,严格落实工程建设相关标准与验收要求,确保把建设工程做成放心优质工程。
(五)落实要素保障。要落实资金保障。建立政府引导、市场推动、社会参与的投融资机制,镇财政要加大资金支持和保障力度,结合“最多跑一次”审批制度改革,对建设项目开通绿色通道,加快审批流程。要落实技术保障,建立强有力的技术专家队伍,积极引进第三方力量开展建设,加强对全过程、各环节的技术指导与培训,定期研究解决创建技术难题。要加强技术推广,重视信息化建设,综合运用各种技术手段提高创建效果。要落实执法保障,坚持水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部门联动、铁腕查处,全面清理违法违规建设项目,严厉打击偷排、漏排、渗排污水和破坏水生态的违法行为。要落实舆论保障,充分发挥电视、广播、网络、微信、微博等媒介的舆论导向作用,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及时总结推广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积极引导各类社会团体、民间组织、志愿者队伍参与建设活动,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建设的浓厚氛围。
附件:1.横店镇“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名单
2.横店镇“污水零直排区”建设验收办法
3.横店镇“污水零直排区”创建任务分解表
4.横店镇村(小区)创建零直排区任务分解表
附件1:
横店镇“污水零直排区”
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赵小仙
副组长:金莉莉 尹伟宏
成 员:朱跃军(经发办) 张井岗(教育局)
陈 颖(规建办) 傅国威(民政办)
徐永其(经发办) 俞巧伟(五水办)
刘煜之(规建办) 张婷婷(环境办)
翁向梅(五水办) 许升华(规建办)
徐秀华(民政办) 韦晓明(行政执法分局)
陈德平(教育局) 徐杭东(市场监管分局)
俞鸣飞(环保分局) 张晓翰(建管处)
王 锋(运管中队) 潘豪杰(卫生监督所)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镇五水办),金莉莉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协调处理日常工作。
以上人员如有变动,由所在部门站所接任者自然更替。
附件2:
横店镇“污水零直排区”建设验收办法
为加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验收管理,明确验收条件与验收职责,规范验收程序,提高验收质量,确保“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成效,制定本办法。
一、验收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类、生活小区类和其他类建设单元,以及村(小区)的整体建设验收。
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类包括:各类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及其中的工业企业。
生活小区类包括:新老小区、城中村、建制镇建成区等各类住宅区块。
其他类包括: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类和生活小区类以外的其他产生污水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如餐饮、宾馆、洗浴、洗车修理、农贸镇场、沿街店铺等)。
二、验收条件
(一)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类
1.工业企业须建有独立的雨污分流系统,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和雨水实行清污分流、分质分流。
2.园区严格实行雨污分流,雨、污水收集系统完备,管网布置合理、运行正常,实现“晴天无排水、雨天无污水”。
3.企业生活污水(包括洗浴、餐饮等污废水)须统一收集,经处理后达标排放或纳入镇政污水管网。
4.有污染的区块必须建立初期雨水收集池,受污染的初期雨水处理达标后排放或纳入镇政污水管网。
5.园区按规定建成符合要求的污水集中处理设施。
6.化工、电镀、造纸、印染、制革等重污染企业的生产和工艺废水输送管道须实现明管化或地面化。
7.所有入河排污(水)口完成整治。
(二)生活小区类
1.采用雨污分流制排水系统,建有完善的雨、污水排水管网,管网走向明确。雨、污水管及污水井、泵站等附属设施运行正常。
2.居民楼宇阳台排水应接入污水管网。
3.城中村、城郊结合部等已明确 2 年内规划拆迁改造的区块,可采用雨污合流制,但必须建设临时截污收集设施,污水不得直排。
4.区内河道排水口整治到位,实现“晴天无排水、雨天无污水”。
5.建立实施雨水、污水管网定期巡查、整改机制。
(三)其他类
1.严格实行雨污分离。污水必须单独收集,统一纳入镇政污水管道或处理后达标排放。
2.产生油污的行业应实行油污分离,污水必须按规范经隔油池预处理后,方可排入市政污水管道;餐饮油烟不得通过下水道排放。建筑工地工程车清洗、汽车加油站、洗车店、大型公交车站等产生的污水应经隔油沉砂池后,方可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3.宾馆、美容美发、洗浴等场所产生的污水应经室外毛发聚集井(器)后,方可排入市政污水管道。
4.建筑工地泥浆水应经沉淀预处理后,方可排入市政雨水管道。
5.严格执行排水许可证制度,做到“应领尽领”。
(四)村(小区)
1.辖区内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类,生活小区类和其他等三大类建设单元完成建设;
2.入网排水户的排水许可证审查核发基本完成;
3.辖区内污水管网基本全覆盖,基本实现辖区内雨污全分流、污水全收集、全处理;
4.入河排污(水)口整治全面到位,全面实现入河排污(水)口身份证式管理,沿河排水口“晴天无排水、雨天无污水”;
5.建成较为完善的污水零直排长效运维管理机制,辖区内相关数据上传至县级排水管网信息化管理系统。
(五)全镇
1.辖区内村(小区)完成建设验收。
2.辖区内污水管网基本全覆盖,辖区内基本实现雨污全分流、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建立长效运维机制。
3.入河排污(水)口整治全面到位,全面实现入河排污(水)口身份证式管理,沿河排水口“晴天无排水、雨天无污水”。
4.建成较为完善的排水管网信息化管理系统和污水零直排长效运维管理机制。
三、验收组织与方式
根据“属地负责、层级管理”原则,按照清单化管理、建设好一个验收一个的要求开展验收。
(一)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类、生活小区类和其他类三大类建设单元
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类、生活小区类和其他类三大类建设单元自查达到验收条件后,省级以下工业园区、生活小区类和其他类建设单元由镇“五水共治”办会同行业主管部门以及建设工作技术组人员组成验收组开展验收,省级以上工业园区由金华市治水办会同金华市行业主管部门以及建设工作技术组人员组成验收组开展验收。
(二)村(小区)
村(小区)自查达到验收条件后,向镇“五水共治”办提出验收申请,由镇“五水共治”办组织规建、行政执法、环保等部门及建设工作技术组进行初验。初验一般包括台账资料审核,三大类建设单元现场抽查等。初验合格的,在镇主要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 5 天,有举报信访情况的经核实整改后,予以初验合格。初验合格后,向东阳市、金华市治水办提出创建验收申请,由东阳市、金华市治水办组织复验。
(三)全镇
全镇自查达到验收条件后,向金华市治水办提出验收申请,由金华市治水办组织规建、行政执法、环保等部门及建设工作技术组,进行全面复核。复核一般包括台账资料审核,现场抽查等。复核合格的,在当地主要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 5 天,有举报信访情况的经核实整改后,予以验收。
四、验收申请材料
(一)三大类建设单元
1.调查技术报告及相关测绘图纸资料。
2.建设方案,包括各单元各行业目录、问题清单、任务清单、项目清单、责任清单等汇编。
3.项目工程设计、工程竣工验收、工程监理等相关档案资料。
4.排水户环评审批、排水许可证相关资料。
5.验收证明。
(二)村(小区)
1.各类建设单元调查技术报告。
2.总体建设方案,包括各类单元建设分方案、问题清单、任务清单、项目清单、责任清单等汇编。
3.主要项目工程设计、工程竣工验收、工程监理等相关档案资料。
4.排水户环评审批、排水许可证发放相关资料。
5.三大类建设单元验收证明。
6.入河排污(水)口整治相关资料、排水管网信息化系统和长效管理机制材料、公示证明等。
五、验收工作要求
1.各村(小区)、各部门务必要精心组织,严格把关,成熟一个验收一个。严格执行“污水零直排区”动态管理制度,对已建设成功的单位定期不定期进行复查,有问题的限期整改。
2.镇“五水共治”办、规建、行政执法、环保等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建设工作的监督、检查与指导,全过程加强对工程建设质量,特别是隐蔽工程的审核把关。
3.镇“五水共治”办要会同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加大对建设行动的督查督办,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有把关不严、弄虚作假情况的,一经查实,将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附件3:
“污水零直排区”创建任务分解表
创建类型 |
2018年 |
2019年 |
2020年 |
牵头部门 |
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类 |
完成横店电子产业园区(省级工业区)“污水零直排区”创建任务; |
无 |
无 |
环保分局 |
生活小区类 |
完成毛里塘、巨樟、东一等22个村(小区)生活小区“污水零直排区”创建任务。 |
完成横店、花厅等13个村(小区)生活小区“污水零直排区”创建任务。 |
完成岩前、双月塘8个村(小区)生活小区“污水零直排区”创建任务 |
规建办 |
其他类 |
完成毛里塘、巨樟、东一等22个村(小区)其它“污水零直排区”创建任务。 |
完成横店、花厅等13个村(小区)其它类“污水零直排区”创建任务。 |
完成岩前、双月塘8个村(小区)6个村(小区)其它类“污水零直排区”创建任务 |
行政执法分局 |
附件4:
横店镇村(小区)创建零直排区任务分解表
创建时间 |
村(小区) |
2018 (22个) |
毛里塘、巨樟、东一、马祖、上城、上城头、上盛庄、横祥、中湖头、建新、郭新宅、赵宅、厉宅、禹周、三景头、下校头、后溪头、湖头陆、上湖田、杨塘下、塘溪、后里 |
2019 (13个) |
横店、花厅、雅堂、杨店、横山、群峰、任湖田、良渡、里家塘、广山、炉坞、杨坑、街于头 |
2020 (8个) |
岩前、双月塘、文南、联三、方家、维田、荆浦、后大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