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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阳市统计局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 2019-01-03 16:16 来源: 市统计局 字号: [ ] 浏览次数:

2018年,东阳市统计局按照市委、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部署,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坚持依法行政,践行依法治统,大力推进东阳统计法治建设。根据《关于报送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通知》(东政法〔2018〕36号)文件要求,现将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依法履行统计职能,积极为全市社会经济发展提供统计服务。一年来,我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和上级统计部门的重大决策部署,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中心,以改革创新为主线,以提供优质统计服务为主题,迎难而上,主动作为,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健全依法行政工作机制。积极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的统计法治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人员变动和工作需要,及时调整和充实统计法治工作领导小组。认真落实《东阳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规范决策流程,强化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情况记录、归档、评查等机制。

2.继续完善和落实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局机关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等学习制度。全年党组中心组学法4次,利用周一夜学等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法10余次,着力培养懂政策、懂法律、懂业务的统计工作队伍。

3.积极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聘请浙江无双律师事务所律师作为法律顾问,并在讨论、决定重大事项之前或者起草、论证规范性文件、合同等过程中均听取法律顾问的意见。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加强统计法规宣传教育。坚持利用统计年报会议、统计业务培训等契机,开展统计法律法规知识教育,增强统计从业人员的法治意识;组织统计法律法规知识测试,累计完成测试卷1800余份,依法统计、实事求是的统计意识深入人心;充分运用“统计开放日”“统计法纪念日”等载体, 9月20日统计开放日在黉门广场开展了四经普及统计法制宣传活动,12月7日在《金报东阳》三、四版进行了统计法纪念日、四经普工作宣传教育,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统计新风尚;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把统计法律法规纳入 政府常务会学习内容,在2月13日市15届政府第22次常务会议上,专题学习了统计法及其实施条例,有效提升了领导干部对统计法律法规的重视程度,筑牢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思想防线。

2.规范统计执法工作。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和上级统计部门法制工作要求,完善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机制,全面开展“双随机”统计执法检查,2018年通过“双随机”工作平台随机抽取了20家联网直报企业作为检查对象,开展统计执法检查。立案处理金华市统计局移交执法案件1起,并在浙江政务服务网全程记录公开。加强对投资、工业商贸、服务业等专业领域的专项检查,严肃查处瞒报、漏报、不按规定设置原始记录等统计违法违纪行为。

(四)加强行政权力运行监督

1.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以东阳政府网部门信息公开等为载体,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各类统计政务信息,统计工作透明进一步增强,统计服务公众水平进一步提高,有效促进了依法行政和依法统计。2018年,我局公开各类政务信息60余条。

2.自觉接受监督。自觉人大依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监察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复议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规定,在送达行政处罚知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等行政执法文书时,均逐一告知当事人有行政复议和听证申请权的权利,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2018年,我局无人大、政协提案办理情况,我局未发生行政调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案件。

3.积极推进统计信用建设。认真落实国家统计局《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信息公示暂行办法》,严格认定严重失信企业,依法做好统计信用信息的记录和公示。健全联合奖励和联合惩戒机制,充分发挥对统计失信企业的惩戒作用和警示作用,提高统计数据质量。2018年我市无统计失信企业记录。

二、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

我局在法治建设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少数领导干部对统计法治工作的重要性、对数据造假、弄虚作假的极端危害性认识还不足。二是统计监督职能作用发挥不够充分,一些地方、一些企业统计数据质量还不够高。三是统计法治体制机制不够健全,统计执法力量薄弱的问题还比较突出。

三、2019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思路

2019年,我局将继续加强依法统计,确保我局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顺利推进,为完善统计体制、顺利实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组织开展各项常规执法检查保驾护航。

(一)继续深入开展统计法制宣传。充分利用电台、电视、报纸、网络、“9.20”统计开放日、“12.4”法制宣传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各种媒体和活动进行全方位立体化宣传,积极营造依法统计的良好氛围;针对各级领导、企业法人、统计人员等重点人群,以统计各项工作部署和会议为载体,采用会议宣传、资料宣传、集中组织培训、进企业、走乡镇等多种形式,灵活多变开展统计法制宣传,做到各有侧重,各应所需,从而达到良好的宣传效果。

(二)切实提高统计执法效果。不为统计执法而执法,围绕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规上工业统计、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统计、服务业统计等重点工作,根据平时在工作掌握的依法统计配合度相对较差或者数据有较大问题的单位,有针对性地开展统计执法检查。优化“双随机”执法检查,扎实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统计执法检查常态化、制度化,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可靠。

(三)抓好统计执法工作常态化管理。实施统计巡查、统计执法大检查和统计执法专项检查相结合的多形式执法,不断提高统计执法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全力做好上级统计部门对我市统计巡查、执法检查、专项检查、飞行检查等多种执法形式的迎检应对工作。

(四)建立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2019年拟申请采购执法记录仪等设施设备,不断提高法治能力及机构履职能力的建设。


东阳市统计局

2019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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