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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阳市统计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报告

发布日期: 2019-01-08 16:20 来源: 市统计局 字号: [ ]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及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编制本年度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8年,市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严格按照《条例》、《办法》等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继续完善信息公开平台,大力推进政府统计公开透明,着力打造阳光统计、法治统计和服务型统计,政府统计公信力有效提升。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制。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为使政务公开工作真正做到有人抓、有人管,确保工作落到实处,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分管领导和具体负责人,确保了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突出重点,丰富形式。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和范围进行了认真研究,明确了政务信息公开重点内容,严格按照规定的公开类别、公开时间和公开程序要求,重点公开我局日常工作动态、反映我市各行各业、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数据、统计分析等,以满足社会各界的需要。结合《东阳市政府信息公开督查制度》,认真做好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发布工作。以东阳市人民政府网部门信息公开栏、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介为载体,定期向社会公众发布反映全市各行各业、经济社会发展的统计资料和信息。按照时限要求,认真梳理2018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情况,认真组织编制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报告网站发布率达到100%

(三)公开规范,效果明显。通过运用多种便于公众知晓的信息公开形式,我局为社会公众提供了方便快捷的统计服务,基本做到了制度性、政策性内容长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经常性工作及时公开,动态性工作随时公开,确保了政务公开及时有效。同时,政务公开工作也增强了统计工作的透明度,强化了监督,使每一位工作人员置于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之下,有效促进了我局的党风廉政建设。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18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完整、准确、及时。2018年,我局共在东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统计政务信息62条,其中,公开统计数据13条,统计工作动态21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情况

2018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 年,我局未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与政府信息申请有关的任何费用。

五、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2018年,我局未收到任何针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年来,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和进步,但工作上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还需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还需进一步提高;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效率和工作积极性还需进一步提高。

 

                                                                   东阳市统计局

                                                     2019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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