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根据国家环保部、省厅、市政府对政务信息网上公开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市环保工作实际情况,我局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条例》精神,积极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形式,扎实推进本项工作,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有了一定的提高,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加强领导,完善组织体系。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组织、指导、督促各科室单位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标准、高质量实施到位。
二是不断完善工作体制。为有效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科学、规范、高效运行,我局制定了《东阳市环境保护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东阳市环境保护局政府信息目录》等信息公开制度,落实相关人员做好重要信息的收集汇总、分类整理和上网上报工作,确保政府信息的及时更新。并定期检查已经公开的信息内容,做到发布的各类信息准确无误,切实将信息公开与软环境治理、行政效能有机地结合,以保障行政机关高效、透明、规范地运行。
三是加大宣传力度。我局专门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工作,并对相关政策法规进行学习领会,进一步加大《条例》学习宣传力度,增强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提升公众了解《条例》规定以及学会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维护自身权益的认知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情况
2018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完整、准确、及时。按照《条例》要求,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37条,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837条,其中:公开了2018年度常规环保工作动态信息信息,以及窗口项目受理情况,环评审批结果公告及竣工验收结果公告,违法案件统计情况等。
(二)公开形式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局主要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的形式发布政信息:
三、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的情况
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上按时公布我市水质、空气监测数据,以及"三公"经费情况,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我局收到2条信息公开申请。均按时完成办结,予以公开。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市对于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暂免收费。
六、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今年,我局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0件,行政诉讼0件。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8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不能完全满足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主要存以下几个方面的不足:一是信息上报速度有待提高,公开内容及时性要加强;二是信息公开内容深度和广度有待提高,主要体现在公开内容尚不能完全满足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需求;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有待提高,门户网站与公众的互动性不高,许多群众还不知道可以通过申请公开相关政府信息,网站信息与群众的互动方面薄弱。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健全配套制度,加强制度落实。按照《条例》有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我局将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制度,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到重要的议事日程,做到与日常业务工作同安排、同检查、同考核,把各项制度落到实处,确保全面、准确、及时发布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利用率。
二是提高信息公开的服务性和便民性。认真做好调研和分析,掌握群众关心的问题,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政府信息给予高度重视,切实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内容的深度与广度,从而提高权力运行的透明度和群众的监督力度。
三是加强培训和宣传工作。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业务人员的培训,提升政务公开意识,提高业务水平,同时,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大力推进依申请公开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处理、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编制、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类目备案等相关工作。强化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主渠道的功能,加强与公众的互动。
八、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
金华市生态环境局东阳分局
2019年3月27日
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金华市生态环境局东阳分局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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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837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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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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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837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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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837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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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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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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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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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应公共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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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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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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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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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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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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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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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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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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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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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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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当面申请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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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传真申请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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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网络申请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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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信函申请数 | 件 | 2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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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时办结数 | 件 | 2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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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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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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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2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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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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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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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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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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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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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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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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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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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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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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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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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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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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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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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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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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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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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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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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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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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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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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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2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2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2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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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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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2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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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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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2 |
单位负责人:吴滨 审核人:楼宏兴 填报人:张向平
联系电话:86656081
填报日期:2019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