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特向社会公布2018年度东阳市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及申诉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这七个方面内容。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东阳市气象局联系(地址:东阳市江北街道学士北路47-3号,邮编:322100,电话:057********82)
一、概述
2018年我局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紧紧围绕党和政府中心工作及公众关切,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强化制度机制和平台建设,不断增强信息公开实效,对本局所产生的信息,均按要求进行保密审查,确定信息属性,对主动公开信息及时更新。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主要内容
2018年,我局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在市政府开辟的“东阳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中,对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了分类公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6条(不含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事项信息),其中包括公开年报1条、公开指南1条,其他信息54条,其中除网站和微信微博外以其他方式公开的政府信息11条。与此同时,安排人员对网页进行维护管理,收集、整理本单位的各类政府信息,及时上网公开。
(二)公开形式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局主要通过以下形式发布政府信息:
1.在东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
我局负责的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事项及办件公告在浙江政务服务网公开。
2.通过新闻发布会以及报纸、电视、广播等媒体发布部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其中气象灾害预警信息还通过布设在城乡重点地段的气象信息电子显示屏、微信公众号、网站等途径发布。
3.通过政务公开专栏,将各项业务办理程序、办结期限、服务标准等逐项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4.利用世界气象日、防灾减灾日、科技周等专题活动,向社会发放报纸、刊物、宣传册、宣传卡片等,提供气象信息服务。
三、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的情况
2018年我局通过市民问政、行风热线、8890、东阳天气等平台,对社会关切的问题积极予以答复并及时通过这些平台公布。全年在东阳天气平台上发布信息11条,参加行风热线2次。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已在东阳市政府网上公布了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和程序,2018年收到公民、法人要求公开相关信息的申请共42件,并全部按时办结。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未向相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任何费用,无减免情况。
六、咨询处理和复议、诉讼及申诉情况
2018年未出现信息举报、投诉情况,没有发生行政复议、诉讼及申诉情况。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信息公开规范不够规范,公开政府信息时应按照文件要求,准确、全面、规范地公开政府信息。
八、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东阳市气象局
2019年3月5日